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县城区
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县城区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保障战时人民防空和应急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县政府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在我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及发放顺序: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松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