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我市定于4月22日12时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鸣响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三分钟一长音)。特此公告。沈阳市人民政府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關鍵字: 沈阳市政府 时整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