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母亲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孩子是否可以要求断绝母子关系呢?

2008过眼云烟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国的《婚姻法》和《民法总则》都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父母是孩子的自然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的法律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父母依然具有扶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离婚后,作为孩子的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拒绝履行监护义务。那么孩子和孩子的父亲可以要求母亲履行扶养义务,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让母亲强行履行。

如果作为孩子的母亲,如果有下列行为,可以取消母亲的监护权: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母亲拒不履行扶养义务,也不委托他人,造成孩子处于危困状态,可以剥夺母亲的监护权。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有一方没尽到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有权力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当孩子成年后,再起诉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所欠的抚养费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因此原因,孩子提出要求断绝关系(父子,母子,父女,母女),是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的,这是基于我国的法律之规定,血缘关系永远是割不断的。如果孩子因从小未得到父母其中一方的抚养费用,当父或母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且得不到保障时,孩子必须要支付赡养费用,不能以从小未得到抚养费用,而拒绝支付赡养费用。另外说个题外话,父母有再多的不是,孩子也应该谅解,毕竟是父母给了你生命,让你来到了人世间,该赡养的,该付出的,都认真的去做,让父母的良心受到自责〈未抚养的一方>,使其在良心的自责,悔恨,痛苦中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法与罚

谢谢邀答。这个问题应这样看,首先,父母虽离异,但是双方与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没有变化。因为血缘关系,从法律也是受保护的(天经地义)的,也是是说法律也断不了这份亲缘关系。再是看父母离异后,看父与母双方谁能在经济状况较好的情况下又能为孑女创造更好的精神上以及成人过程必要的条件,就由谁来扶养子女,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用钱抹平(实际就是提供生活费用)。如果有一方(无论父与母)无故不尽义务,还可通过法律来强制履行。但是从哪个角度去做,都断不了亲缘关系。谢大家!


葛振胜1

夫妻离婚,其中一方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是否可以起诉断绝关系?

我记得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孩子被判给了女方,而女方向法院承诺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但不代表孩子与男方断绝关系。

我个人认为无论父子或母子,这是一种血缘关系,无论采用什么方式达成形式上的断绝也无法改变本质。

那么既然本例中母亲未尽抚养义务,事实上亲情是无从体现的,至少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已经形成了母子关系的事实断绝。

至于是否有什么苦衷,有什么难言之隐另当别论。

以常理论,几乎很少有人愿意只生不养。我本人倒偏向于这个母亲一定是力不从心才这么做的。所以既然孩子也长大了,还是宽容一点,不要雪上加霜。无论怎样,母亲终究是母亲,何必呢。


如去佛

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断绝母子关系的具体条件。因为亲生母子关系是一种天然形成的血缘关系,不是法律规定下产生的。所以,即使断绝母子关系,也只能是一种协议。

没有尽到母亲抚养孩子的责任,母亲最多也只能是受到舆论的谴责,道德的批判。因为夫妻已经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等问题应该已经有了清楚的规划。如果说孩子判由父亲抚养,那么母亲不抚养孩子,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于情理上来说不合。

当然,民间还是有一些因为家庭纠纷造成的断绝亲人关系的事实。孩子要求断绝母子关系,真要断,谁也阻止不了。但是,有些血脉亲情不是一张纸能够阻隔的。如果事出有因,还是应该理性待之。


子兰爵

由于父母的离婚,母亲没有给带到社会上的孩子尽到应尽的责任,孩子提出与生母断绝母子关系,单从法律上讲是不能给于支持的,从常理方面还是可以说的过去。因父母的离婚给孩带来的打击太大,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不应有的创伤,孩子大了,懂事了,偿够了同龄人无法理解的孤单和无助,也难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这不能怪孩子,只因母亲欠考虑。


诚成164636417

谢邀!国家法律没有“断绝父母关系”一说。你可以以孩子名誉起诉她付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不履行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再说,看母亲目前什么状况,真没有可执行财产,也没有任何办法。


手机用户6448405427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法规我不太懂,我只是从亲情方面讲,我觉得不应该,因为你妈虽然没养你,可是你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其中的辛苦,你如果是女人你也能体会到,再说你是你妈身上掉下来的肉,你身上流着你妈的血,你再怎么想断绝关系,但是这层关系永远也断不了的,其实从你问的问题不难看出,你也是个冷酷的人,象你妈的孩子,一个德行,有其母必有其子,不是说有教养的人要愿谅父母的不完美吗?你可以对她有怨气,但你不能和她断绝关系,走到天边,你也是你妈的孩子,你不是别人的孩子,厚道点吧!何况她是给你生命的人!



老李说事666

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答案。母亲没有尽到责任要看什么情况,母亲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就是没有能力抚养儿女(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金钱),反母亲那颗母爱的心仍然是存在的,做儿女的应该体谅母亲的难处,应该尽一份孝心。有多少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母子母女失散多年而又相逢,他们会更加情深如海。当然如果母亲属于那种没有任何甜犊之心,最毒不过妇人心的女人,不但没有任何母爱,而且杀子杀女,这样的母亲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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