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表面處理標準
國標GB8923-2011對除鏽等級描述
1、噴射或拋射除鏽
噴射或拋射除鏽以字母“Sa”表示。有四個除鏽等級:
Sa1 輕度的噴射或拋射除鏽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汙物,並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鐵鏽和油漆塗層等附著物。
Sa2 徹底的噴射或拋射除鏽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汙物,並且氧幾乎沒有氧化皮、鐵鏽、塗層和外來雜質,其殘留物應該是附著牢固的。
Sa2.5 非常徹底的噴射或拋射除鏽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汙垢、氧化皮、鐵鏽、塗層和外來雜質,任何汙染物的殘留痕跡應僅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色斑。
Sa3 鋼材表面外觀潔淨的噴射或拋射除鏽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汙物,氧化皮,鐵鏽、塗層和外來雜質,該表面應具有均勻的金屬色澤。
2、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鏽
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鏽以字母“St”表示。有二個除鏽等級:
St2 徹底的手工和動力工具除鏽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汙物,並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鐵鏽、塗層和外來雜質。
St3 同St2 ,但更為徹底,表面應具有底材金屬光澤。
3、火焰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汙物,氧化皮,鐵鏽、塗層和外來雜質,任何殘留痕跡應僅為表面變色。
我國的除鏽標準與國外除鏽標準相當的對照表
注:SSPC中的Sp6比Sa2.5 略為嚴格,Sp2為人工鋼絲刷除鏽,Sp3為動力除鏽。
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噴射除鏽等級對比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