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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限电,早有历史过往,是一部深圳近20多年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心酸史。因为,近20年来深圳的交通安全,一直是在禁摩限电的拥护与反对矛盾声中过来的。
禁摩限电的坚定执行者:深圳交警(甲方);
禁摩限电的反对者:深圳摩托、电动车骑行者(乙方)。
甲方理由:所有机动车交通参与者中摩电最违法(无行驶证、无驾驶证、违法多),事故危害最大(机动车中最弱)。
乙方理由:享有其他车辆同等通行权。
甲乙双方斗争特征:甲乙双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
甲乙双方斗争结果:依法最低线。
甲方依法执法,令其有人证、有车证,依法行车。乙方上牌、考证,依法走路。
深圳道路交通最终影响:城市平均车速下降、事故率居高不下。
刘俊利
高房价限制了深圳未来的发展潜力,禁摩限电限制了深圳城市的活力。这两个现象有一个共同的作用就是驱赶低层人员。可以得出结论:深圳在走下坡路!不改变的话最多二十年,深圳将无缘一线城市之列!
北冥的尘埃
电动车需要的是监管,而不是一味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