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一男子因多次在寺庙里进行盗窃被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4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吉某先后在榆林市榆阳区金刚寺、文殊院、九天圣母观等十七座寺庙,使用铁丝一端粘上胶带伸进布施箱实施盗窃,共作案53次,共计盗窃人民币4158元。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吉某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系累犯。遂提起公诉。
(L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