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淄博 外賣“騎手”猥褻兒童張店檢察發出建議 堵住監管漏洞

通訊員 陳長生 張雪梅

記者 馬冠群 報道

晨報淄博4月27日訊 外賣公司“騎手”借送外賣之機,對獨自在家的未成年兒童實施猥褻……記者今天從張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目前這起發生在淄博的案件已進行審判。為嚴防此類案件再次發生,張店區人民檢察院還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加強企業內部管理 、健全聘人用人制度、堵住監管漏洞。

日前,由張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的外賣公司“騎手”(男性)涉嫌猥褻兒童犯罪案件依法作出判決,審判機關採納檢察機關公訴意見,認定被告人郭某某利用外賣人員的職業便利,借送外賣之機進入被害人家中,對獨自在家的一名女性未成年人實施猥褻犯罪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案件雖然有了審判結果,但張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涉罪外賣員屬於某外賣快遞業務的外包公司,公司在快遞員的聘用、管理、監督等方面存在 用人把關不嚴、教育監督缺位、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預防犯罪管理漏洞,遂於4 月24日向相關公司發出促進整改的檢察建議。

張店區人民檢察院在檢察建議中認為,活躍在城市大街小巷的眾多外賣服務人員 ,通過直接進社區為住戶提供快遞外賣服務,用自己的勤勞付出和辛勤汗水贏得了人們的理解和尊重。但個別外賣服務人員職業素養不高,服務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 ,有的甚至利用職業之便入戶對消費者尤其是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給消費者造成嚴重傷害,不僅對企業自身和這個行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對整個城市形象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對此,檢察官建議,相關公司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健全聘人用人制度。針對案件暴露出員工聘任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健全完善符合電商企業發展要求的聘用制度。建立和落實聘任人員入職前違法犯罪記錄查詢調查制度,特別是對曾經涉及性侵、猥褻等不適合從事快遞行業的違法犯罪人員,嚴格錄用條件,把好用人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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