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補充偵查工作文書樣式及補充偵查提綱參照範例的通知

關於印發補充偵查工作文書樣式及補充偵查提綱參照範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0年4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則》和《指導意見》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做好補充偵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做好補充偵查工作對提升案件質效有重要意義,檢察機關製作指向明確、有理有據的補充偵查提綱是做好補充偵查工作的前提。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補充偵查提綱的製作,要通過細緻認真地審查發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要在補充偵查提綱中把補查方向、補查問題和理由、補查目的和取證意義等說清楚,並加強與偵查人員的溝通,採取有效方法切實提高補充偵查工作質量。

為認真落實張軍檢察長在大檢察官研討班、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根據《規則》和《指導意見》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範了補充偵查工作中《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補充偵查提綱》《繼續偵查提綱》和《退回補充偵查提綱》四個工作文書樣式,並編選了三個不同類型的補充偵查案例,在介紹簡要案情的基礎上列出補充偵查提綱作為範例,供各級檢察機關在開展補充偵查工作時參照。

《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適用於辦案全過程;《補充偵查提綱》適用於因證據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案件,供偵查機關開展補充偵查工作時使用;《繼續偵查提綱》適用於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案件,供偵查機關繼續開展偵查工作時使用;《退回補充偵查提綱》適用於審查起訴的案件,需要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時使用。

三個參照範例體現了檢察機關對製作補充偵查提綱的基本要求,詳細闡明瞭偵查方向、取證目的等內容,有的還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取證方法和途徑,說理充分、內容詳實,得到偵查人員的認可和執行,保證了收集證據的及時性和全面性,有助於提高偵查效率,為後續審查起訴和審判工作奠定了證據基礎,可以借鑑。

各級人民檢察院要充分認識做好補充偵查工作的重要性,在引導補查取證、保證案件質量、提高辦案效率等方面發揮職能作用。要按照《規則》和《指導意見》提出的具體要求,正確、規範適用四個文書樣式,並結合三個參照範例,認真組織好提升補充偵查工作質量的培訓,真正吸收有益的經驗,杜絕不規範、不負責任的做法。工作中要注重收集優秀、有效、可供借鑑的補充偵查提綱,及時總結推廣,推動優質高效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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