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虛增利潤119億將被證監會頂格處罰 強制退市風險高懸

2019年7月5日晚間,康得新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

強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康得新虛增利潤119億將被證監會頂格處罰 強制退市風險高懸


經證監會查明,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此外,康得新還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和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為。上述行為導致康得新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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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擬決定對康得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鍾玉、王瑜、張麗雄、徐曙、肖鵬等給予警告並處罰款。擬決定對鍾玉、王瑜、張麗雄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作為曾經的白馬股,康得新市值一度接近千億,如今跌至一百多億,僅餘一成市值,導致股民損失慘重。據統計,截至3月31日,康得新股東人數仍有15.55萬。

“踩雷”的股民該何去何從?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待證監會正式處罰決定書公佈後,即可向法院起訴,本案的管轄法院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雖然公司面臨較大的退市風險,但這並不足以影響索賠。考慮公司負債情況,為了降低後期案件執行風險,可能追加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等相關責任人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索賠條件:

凡是在2018年10月29日之前買入康得新股票(002450),並且在2018年10月2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以及在2019年1月23日之前買入,並且在2019年1月2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符合上述索賠條件的股民可儘快與我們取得聯繫,報名參與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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