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寶)已經打響的管轄阻擊戰

通常來說,訴裁是糾紛解決的最終途徑。而訴裁的前提是案件被法院或者仲裁委受理。這裡會涉及到一個管轄的問題。

管轄有法定管轄,也有約定管轄,前者排除當事人的約定,後者是當事人在一定範圍內對於管轄進行選擇。約定管轄以有協議約定為前提,最常見的是在合同條款中存在管轄權約定的條款。這種管轄權約定的條款通常都是有制定合同的一方或者交易中更為強勢的一方所確定,實踐中兩者往往合一。相互保(寶)也不例外,無論是相互保的《相互保規則》、《參保須知及授權》、《保險條款》、《付款授權》、《平臺服務協議》、《客戶告知書》還是相互寶的《成員規則》、《健康要求》、《付款授權》、《計劃條款》都是支付寶螞蟻一方擬定。對於想要參與的人來說,要麼接受、參與;要麼不接受、不參與。而在以上合同條款中,基本上都會有關於管轄權的約定。客觀的說,條款中的約定基本上是會給參與者帶來不便的。

以《相互寶互助計劃條款》為例,條款約定“與本規則相關的爭議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規則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約定“本規則簽訂地:杭州市西湖區”。按照條款的約定,因相互寶產生的爭議,無論參與者在哪裡,都只能到杭州市西湖區法院提起訴訟。

事實上,確實有參與者因為糾紛,以相互寶提供的協議為依據,到西湖法院去起訴了。而結果是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西湖法院在(2019)浙0106民初6376號裁定書中認為”雖然上述協議約定了杭州市西湖區為簽訂地,但該協議系雙方在支付寶應用程序上籤訂的電子協議,是在互聯網的虛擬空間裡達成的,並不存在地理空間意義上的簽訂地。故上述協議管轄與杭州市西湖區無實際聯繫,應為無效。本案應根據一般管轄原則確定管轄法院。而本案被起訴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不在本院轄區,故本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根據我們瞭解到,這裡還有畫外音,相互寶的不予互助都是通過電話的形式告知的,在電話裡工作人員會說那你去西湖法院訴吧。

同樣,在被稱為相互保第一案的案件中,參與者在北京西城區同時起訴信美人壽、螞蟻會員、支付寶。日前的報道說,被告支付寶提出管轄異議,請求按照協議把該案移交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告螞蟻會員同樣提出管轄異議,請求把案件移交其所在的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

從現有情況看,無論是相互寶還是相互保,橫亙在想要通過訴訟維護自己權益的參與人面前的是管轄。相互保(寶)的管轄之戰已經打響,我們認為,這場戰役充其量是阻擊戰,是拖字訣,管轄問題終究會得到解決,由哪家法院受理體量日增的糾紛,我們將邊吃瓜邊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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