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這4個關鍵期,你必須瞭解


買保險這4個關鍵期,你必須瞭解


保險跟其它商品不一樣,它是虛擬的,你看不見、摸不著。所有的權利和義務,都在一紙合同上。

保險合同裡除了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基礎條款,還有對各種時間的詳細規定。

高高整理了和大家利益密切相關的四個“關鍵期”,需要重點關注,予以把握。


一. 猶豫期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並書面簽收後仍然擁有撤銷保險合同權利的一段時間。

也稱為“冷靜期”,可以理解為“買了之後可以無條件反悔的期間”。

一般從投保人【簽收保單回執】或【電子合同送達郵箱】次日起開始計算,為10或15個自然日

由於保險產品的條款較為複雜,部分產品是消費者在認知不完全、決策不清醒的狀態下購買的。猶豫期的作用就在於給了投保人一個緩衝期,防止投保人因衝動而購買保險,如果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發現保險產品的保障內容與自己的保障需求不相符,可以申請撤單。

猶豫期內退保:保費全額返還(有的公司會收取10元的工本費)。

猶豫期後退保:保險公司一般只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損失會比較大。

所以高高建議在猶豫期內一定要認真審視所購保險信息,以避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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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保險合同生效後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的一段時間。

又稱為免責期或觀察期,即“買保險後一段時間內若出險,則不賠”。

一般重疾險、壽險為90或180天,醫療險為30天。

買保險這4個關鍵期,你必須瞭解


設置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賠付的行為。

例如:A先生得了急性闌尾炎,如果沒有等待期的話,A先生可以立即購買一份醫療險,保單次日生效,去住院就可以用上了。

但是,有了等待期的設置,等待期內的保險事故是不賠的,那麼A先生即使今天買了醫療險也是來不及的。

高高在《常見的8大保險不賠理由》中提到過,等待期出險也是常見的“不賠”原因之一,建議在投保前要留意產品的等待期,儘可能選擇等待期較短的產品。

三.寬限期


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一般為60天

簡單理解,“欠交保費,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補交”。

比如一般我們在投保重疾險的時候,會選擇長期繳費(20年、30年等),如果中間忘了續交保費,也不用慌張,一般只要在60天內將保險費補齊,保單是不受影響的。

四.中止期

如果投保人超過寬限期還沒有交齊續期保費,就會造成的保險合同暫停履行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就稱為中止期,中止期為2年

“長期欠交保費,合同處於無效狀態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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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在

中止期這2年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我們也沒辦法獲得理賠

那麼在這2年內,投保人就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請,補齊保險費,使保險合同繼續生效下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復效”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復效以後的保單是要重新計算等待期的,並且有些保險產品還可能會需要重新體檢。

所以高高建議,一定要做好保單整理,關注續保日期,提前預留資金,避免保單失效。

寫在最後

其實買了保險後,並不是高枕無憂,還是需要花點時間看一下合同,特別是比較關鍵的幾個時間節點。

雖然會麻煩一些,但買保險畢竟是不小的一筆錢,而且每年都要交,所以還是值得的。

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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