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寧可不識字,也要會識人”,你認為這句話說的是否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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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不識字,也要會識人,我認為這話說的是有道理的。

俗話說,寧可不識字,不可不識人。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名人名士,梟雄豪傑因不識字而出笑話的故事或情節。不識字,或許會鬧出一些不傷大雅的笑話,這都是細枝末節,不礙根本。然而不識人,怎麼可以成事?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這句話人們有褒有貶,但應該承認,這句話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為知人太重要了,所以有人,說,借我一雙慧眼吧,希望,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很羨慕,孫悟空的火眼金睛,一看人就看穿了別人,一看到別人的舉動就洞察了別人的心思。殊不知,善觀人者觀己,善觀己者觀心。只有正心者才善觀己。所謂平則清,清則明,就是這個意思。知人知事,固然要有一個善於比較的心和方法,但更要自修自守。自修,就是自我修養,自我修正錯誤的思想,自我修正不良不好的習慣等等。自守,就是自己立規矩,自己守規矩,自己立章法,自己守章法。知道自己的心正不正,就知道自己的人正不正,就可以判斷別人正不正。知道辨別事情的方法,就知道自己的事對不對,就知道別人的事對不對。知天下人,知天下事,還要從自己的心開始。自己的心就是起點,做人做事的起點。岳飛說,運用之妙,在乎一心。天下又有幾個能把自己的心操控得收發自如呢。有兩個說法,好像是自相矛盾。第一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第一次聽到是我高一語文老師說的。第二個,人各有心,心各有見。這是我年初讀書看到的。處名利之境,第一個適用。就事論事,第二個適用。我也發現了,我每每說出一個觀點或論斷,總是有人批駁。或許是我見事不明,或許是我人微言輕,但我還是很喜歡聽的。我很喜歡去看網友們各種各樣,贊同或否定甚至腦洞大開的評論,那是拓展眼界,廣闊胸懷的好地方,也是學習和培養比較思維的好方法,因為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知己,就是知道自己的長處和短處,缺點和優點,知道自己的思維方式,知道自己的三觀,知道自己處世的態度,知道自己做事的方法等等。知人也不過是這些內容。但人心隔肚皮,所以還是運用到比較分類的方法。因為不是天才,因為不足夠聰明,所以我為自己制定了一個知一守一,從一開始的方法或者說是方針策略。做一件事,就抓住一個點,抓住我所認為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則,或者規律,然後就守著這個點,當然,在做事中或有調整,但這個點不變,就是有變,也是這個點的升級版。這個點是重點,是知識點,是技術點,是價值點,是動力點,是給力點,是基礎點,是基本點,是出發點,也應該是結束點。看人,也應該是從一點開始。這個人,面容潔淨,衣冠整齊嚴肅,是個有修養的人;這個人,說話有條理,是個嚴謹的人;這個人,豁達隨和,是個可以論事的人。如此等等。我覺得看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快速的看到一個人的優點,長處,並且能長久的記住,可以作為初心。有道是,出家如初,成佛有餘。所以不忘初心很重要。有很多人感慨,人生若如初相識,到老終無怨恨心。比如說,兄弟本來是相互扶持,共同進步的。這是初心,如果能不忘初心,保持初心,即少年時和,長大後和,老了之後也必然還是兄弟和。和別人結交也應當如此才好。曾國藩說,人若一味見人不是,則到處可憎,終日落嗔。這句話很精闢。在現實中,我們也經常看到一些到處討人嫌的人。因為這種人只會看到別人的缺點,看不到別人的長處,一到說話時便說不出好話,動輒傷人,處處招尤。如果只是因為說話而得罪人,在做事時處處碰壁,以致於事不成,未免不值得。有才能,然而又因為一些細節做不成事,這對個人來說應該是最冤枉的事了。這種人,這種事,在歷史上並不鮮見。我們應該警惕以避免。與人相處,要多多看到別人的好處,要多多看到別人的長處,要多多看到別人比自己優秀的地方,要多多看到別人擁有而自己所沒有的能力,而對於別人的缺點,也就是所謂的想當然的缺點,要設身處地的去想,角色變換的去想,不吹毛求玭,不以瑕掩瑜,也要知道自己不是聖人,要知道自己並不完美,如此,才能真正的做到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欣賞他人,接納他人,才能真正的互信互助。古人訓,人生至愚是惡聞己過,人生至惡是善談人過。又說,不見己過,便絕聖賢之路,喜談人過,便傷天地之和,嫉惡心不可不明;嫉惡語不可不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與人相識,當惺惺相惜。人各有心,心各有見,當求同存異,以資合作。不以小過而掩人大美,不以小怨而忘人大恩,不以一偏之見而不識全貌。人有正邪之分,有善惡之分,有好壞之分,有賢愚之分,有勤懶之分,有高潔卑汙之分,有謙虛傲慢之分,有誠實奸佞之分,有堅強懦弱之分,等等。所以,知人比識字更為重要。






杭州老梁




陽光面對未來


我認為沒根據沒道理,識字和識人是兩回事,不要扯到一塊,但也不能把兩者對立起耒。

識人是要依靠自身的知識,智商,社會經驗,生活經驗,進行分析判斷,而識字本身就是增長知識,說不定對識人還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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