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法院:老賴出行受阻 主動上門還款

4月13日,子洲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完畢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被執行人王某和申請執行人郭某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將執行案款全部履行完畢。

據悉,被執行人王某涉及子洲法院強制執行的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被執行人王某於2014年分三次借貸申請執行人郭某某本金70000元,約定月利率15‰,利息從借貸之日起至履行之日止,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150元,執行費1574元,由被執行人負擔。案件申請執行後,因被執行人長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無法聯繫,執行幹警依法公告向被執行人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王某熟視無睹,未按時向法院申報財產,更沒有履行任何義務。為此,執行法官依法將王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萬萬沒想到的是雙方當事人竟然同時來院,要求償還案款並將被執行人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屏蔽。原來,是因為被執行人王某近期去深圳打工,在購買機票時,發現因其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子洲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自己的錯誤,遂聯繫申請執行人郭某某雙雙來院,當即履行了全部案款。使案件得以執行完畢。為了強化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確保被執行人在疫情期間能按時返工復產,子洲法院開闢快速通道,當即立案,從兌現案款、屏蔽被執行人到發送結案通知書等僅僅用了兩小時。雙方當事人對子洲法院的執行理念和執行效率表示滿意。

2020年子洲法院在執行工作上繼續發力,加強“一性兩化”建設,不斷推進“雙進”和案件質效提升,在案件執行上恰當掌握“用心、用情、用力”多重舉措的合理運用,使子洲法院執行工作穩中求進,為全縣經濟建設發展、社會秩序穩定做出應有貢獻。(姬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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