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是否應該為難窮人?

沙鷗說一說


不是窮人是否為難窮人的問題,而是人啊要為難人,人不管有錢沒錢,都是靠自己雙手打拼的,就算生下來是二代三代,他們也需要用自己的知識雙手去創造財富,人活著不說柴米油鹽醬醋茶,房子車子孩子父母,這是是人就應該考慮的,過去1塊錢等於現在10塊錢,那時候1毛錢兩桶水。

我家那時候沒錢,我爸還不好好過日子,剛生下我沒多久,我爸就開始各種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日子,我媽帶著我去姥姥家。我爸就敢讓彩旗進我家,家裡大姨舅舅舅媽都知道,看我小,我媽為了要我工作也沒要,那時候沒到年紀不讓你要孩子,我媽工作不要了,要的我,我有時候感覺我生下來不易,我印象裡,挑水用自行車推都是我媽去,一直到以後用驢車不騾子得水車,才不用,一毛錢水有時候都得去找哇找哇的。

我媽沒工作得照顧我,我奶媽不喜歡我們,喜歡她大兒子一家還有她大孫女,我看看腿不好住的也遠,那時候公交車得4 50分鐘,現在路好走,自己都有車,30分鐘 也就差不多。我爸也沒長性,上班也不好好上,開飯店吧還打仗賠了很多錢,要說好的回憶,或許小孩子的印象裡只有個別不好的事情會記得。

過年湊合一起家裡人就私下勸我爸,就說我還小。得好好過日子,那我爸都不願意理直氣壯的和舅媽吵架,都讓人堵家門口了,沒有的事兒誰說你幹啥,唉,日子過到初中,離了,把我們攆走,我姥姥生病嫌棄在我家住了。所有的舅舅姨都給撫養費,也不少為了就是減輕我們生活負擔,反正也沒餓著的活著。

等我17我就上班了,我和我姥姥在家,我回來做飯吃完上班,老人做不了飯。得的腦出血下不了地,有後遺症。我媽呢就出去上班跑生意。一個女人怎麼可能容易呢,我媽就告訴我,出門在外都不容易,能讓一步就讓一步。

有一次我媽坐火車,回來告訴我她在火車上碰見一個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迷迷糊糊睡著了,靠我媽肩膀上了,我媽一直沒動。等她醒了的,那女孩醒了還挺不好意思的,我媽回來告訴我說,我有一天也會出門也會坐火車,希望別人也會善待我,也會順手耐心一把。不管是外賣快遞風吹日曬的工作,我媽通通告訴我,賺錢都不容易,別那樣。我就知道了。

從小也都明白。我對別人好,別人對我也會好,我不計較那麼多,別人也不會和我計較那麼多。總有一天我也會有相同的經歷,不希望結局多麼多麼的完美,只希望說順利度過每一天吧


檸筱琦


嫉妒是窮人的劣根,互助互愛才是傳統美德!


用戶96177604501


27歲小夥子,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傷背柴老人,自已親自將老人送去本縣人民醫院治療,正因為自已窮,沒有錢請護工,自已親自照顧老人至出院,其小夥子已盡人意。

問題是,小夥子騎車撞傷背柴老人,還是背柴老人在路上受到驚慌轉身,而不小心背上之柴撞了騎摩托車小夥子,把自已撞傷了。

因為現場無證人和沒有交警處理違章交通鑑定,不能說明就是騎摩托車小夥子撞傷老人,也有可能是老人不小心撞了小夥子的摩托車,而使自已受傷,同時也有可能是老人自已故意碰瓷,而要求要錢賠償等。

老人女兒要求騎摩托車小夥子準備老人醫療費,由於用語氣不當,威逼當事人小夥子,導致當事人小夥子理虧,無錢賠償對方,在絕望之中,被逼跳樓自殺身亡。

當時,醫院檢查老人,沒有傷及骨頭,老人女兒為醫療費理賠等情況,引起爭論,而致使當事人自殺。

老人女兒如此作法,因事故糾紛,為賠償問題,而發生爭論,導致當事人用自殺方式來清洗自已清白,為此,老人女兒已經違反了國家法律,必須要承擔造成相應的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