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病情就該為自己買單

日前,鄭州市確診1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系鄭州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病例,也是鄭州在連續19天無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攔路石。據悉,患者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經向其核實,郭某鵬拒不承認。不僅沒有自我居家隔離、上報境外旅遊經歷,還坐地鐵,乘同事私家車,在單位食堂吃飯,造成多人被隔離。

隱瞞病情就該為自己買單

這種現象並非一例。廖某君、廖某海等4人自意大利乘機抵達北京後確診新冠肺炎。登機前,他們使用藥物退燒降溫,不如實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被立案偵查;租住北京某小區的澳大利亞籍華裔“跑步女”回國後不服從預防安排、登機前吃藥退燒的黎女士從美國回國後確診,兩者均遭公司解僱。對這樣的自私行為,輿論對其深惡痛絕,口誅筆伐,罵聲一片。這些偷偷服用退燒藥物、謊報出入境情況的人員,不僅是對自己的健康不負責任,也是為國家疫情防控工作添亂。除輿論強烈譴責外,可能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我國刑法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北唐山市3月13日發佈公告,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這樣的規定,不僅是一種懲戒,還是一種警示教育。唐山的做法值得各地思考借鑑,以此來威懾違法違規人員。

3月15日北京市宣佈,從3月16日零時起,所有無症狀入境進京人員,原則上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觀察,費用自理。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呼籲廣大入境人員恪守規則,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和旅行記錄,積極配合相關管理部門的疫情防治工作。

郭某鵬等人隱瞞、瞞報、謊報的行為,缺乏起碼的公民責任意識。暴露出防疫工作還存在短板,防疫工作不能僅僅依靠公民的自覺,也要實施必要的監督與管理。同時,應加強入境人員信息的及時通報與共享,各地聯防聯控,避免主觀隱瞞、瞞報、謊報境外行程行為的發生。再次呼籲公眾不要因一己之私給防疫添亂,破壞當地抗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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