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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晨曦唯露,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作者提出的這個問題需要視情況而定,不能一口認定為合法或者不合法。
集體土地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發包給集體以外的成員經營,如果是經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政府批准備案,手續集全就算合法租賃,並不需要全民同意。相反的就是不合法。
1.農村土地承包行為合不合法要看其符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我國實行的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土地承包可以是家庭式的,也可以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
土地承包的承包方和發包方要簽訂承包合同,明確承包年限、面積、用途、租金、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內容。
依法承包後的土地所有權依然還是歸集體所有,承包人只能行使經營權。
2.農村集體土地的交易是否合法一方面取決於“三分之二以上”這個數,為什麼這麼說呢,接下來就具體說明一下。
《中國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集體土地可以由集體內部成員承包,也可以由集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使用,只要經過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報當地政府批准就可以。
承包集體土地只能用於種植、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農業生產活動,不得用於其他的建設活動,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性質。
村長將集體土地承包給外人種植果樹,屬於農業生產中的種植業,沒有改變土地的用途,是合法的。
要判定村長的行為是否合法,還是取決於村長是否經過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當地政府批准。
只要按流程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村長的做法就是合法的。
因為作者沒有說明村長是否有簽訂承包合同,也不清楚有多少村民同意,或者不同意,所以要視當時的實際情況做判斷。
以上是我的粗略見解,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評論區留言。
小韋說三農
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農民,你的提問我簡單回答:首先你在提問題時,把問的問題寫清楚,不要再寫白字錯字了!你的問題就是沒經村民同意,村裡就承包給外村人種果樹了!這個問題,村裡應該在承包前,用廣告的形勢寫在紙上,張貼在大隊辦公明顯的地方,或大喇叭廣播幾遍,規定時間在公開場合招標!在價格同等的情況下,先由本村的村民承包,本村的村民不承包的情況下,再由外村的承包人承包,但是承包金額必須公佈,如果承包金下降的話,本村的村民還可以再承包一次了!總之,你們集體的土體不經同意承包給外人,你們可以集體阻止的!但是,決不要動武啊!否則要負法律責任的!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啊!
河南焦作李香雲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