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一戶多人怎麼辦?

瀑布冰封


一戶一宅”怎麼理解?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的通知》之規定,宅基地是指農民依法取得的用於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一戶一宅”是指農村居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宅基地。從文義解釋上看,這裡面有兩個關鍵點需要理解清楚:一是何為法律上的“一戶”;二是怎樣理解“符合面積標準”。

一般認為,“一戶”的理解,既不是老百姓所熟悉的“一個戶口簿”,也不是“有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家子”,而是一個“自然戶”——父母加上未婚子女,獨生子女狀態下就是3個人,這就叫一戶。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甚至兄弟姐妹,雖可算作一家人,也可能在一個戶口簿上,那是另一戶。未婚子女達到法定婚齡又無房分居,就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建房。

至於符合面積標準,是說任何一戶的宅基地都不能超佔面積。因宅基地使用權本身具有政策性、福利性,不能上市交易,沒有市場價格,故國家要從總量上對其進行控制。譬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第6條就指出,村民每戶建房用地的標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情況確定,但近郊區各區和遠郊區人多地少的鄉村,最高不得超過0.25畝;其他地區最高不得超過0.3畝。1982年以前劃定的宅基地,多於本條前款規定的用地標準的,可按每戶最高不超過0.4畝的標準從寬認定,超過部分按照鄉村建設規劃逐步調整。


“一戶多宅”如何形成?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據此可知,繼承是可能導致“一戶多宅”狀態的一個重要客觀原因。譬如前文提到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其宅基地上房屋依法由其子女繼承。此時,雖然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因而不能繼承,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了長輩房屋的子女是有權合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

在我國農村,各種“歷史遺留原因”層出不窮,都可能導致“一戶多宅”情形的出現。但無論如何,這多處宅基地的面積總和不能超標,否則就可能涉嫌違法了。“農民新申請的宅基地面積,必須控制在規定的標準內”。


“一戶多宅”該如何處理?

毫無疑問,“一戶多宅”是與《土地管理法》所確立的“一戶一宅”原則不相符合的。故此,及時通過適當處置將其恢復到“一戶一宅”的狀態,似乎是符合立法目的的。《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空心村”和閒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戶多宅”的調查清理工作。對“一戶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勵措施,鼓勵農民騰退多餘宅基地。實踐中,政策面上會對自願退出多餘宅基地的村民給予一定的補償或者激勵。當然,對於符合分戶條件的,將“一戶”依法分為“兩戶”,也是解決“一戶多宅”問題的另一個重要方式。


“一戶多宅”遇徵收拆遷能否獲得補償?

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多”出來的宅基地是否經過合法登記確權,是否有“歷史遺留原因”客觀存在。如果都沒有,而是村民在已有宅基地的情況下自己跟風圈地建的房,則涉嫌違法用地,可能面臨無補償的結局。《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即124號令)第18條規定,拆遷補償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當經過合法批准,且不超過控制標準(北京市原則上統一按0.3畝即200平方米計算)。未經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認定。經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過控制標準的部分,不予補償;但1982年以前經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標準的部分,可以按照區、縣人民政府的規定給予適當補償。(即所謂的“歷史遺留原因”)

事實上,處理此類問題的正確步驟是先對“一戶多宅”進行處置、確權登記發證,再啟動徵地拆遷等項目。實踐中的情況當然不會這麼理想化,這就要求廣大農民朋友切實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及時處置自己面臨的“一戶多宅”問題,儘量為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確權辦證。一旦在尚未取得證件時遭遇徵地拆遷,要及時諮詢瞭解補償安置政策,根據需要及時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依法維權,盡力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


在明律師最後想提示大家的是,農村的事情是複雜的,簡單地判斷這樣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那樣的就是不合法的沒有任何意義,不合法的也不一定就沒有任何補償。而隨著土地管理領域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一戶多宅”這種非正常狀態帶來的糾紛矛盾將有望逐步減少。


拆遷律師週刊


就農房拆遷來說,一戶只有一人的情況是很少的,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戶多人;而且很多地區都是按人頭進行住房安置,只要符合規定,一戶的人數越多獲得的住房安置也就越多。

這是曾從事過農房拆遷的筆者,結合現行拆遷政策和操作實際,給出的最靠譜的答案。

一、老規矩,先上“案例”這道菜。

筆者這裡就是實行人頭安置的地區,被拆遷農戶的戶口本上家庭成員有多少個人,只要未安置過,就逐一計算進行安置。在執行安置房的時期,每個安置人員的住房安置面積為30平方米;現在廣泛執行貨幣安置,每個安置人員的住房安置款為14萬元左右(各鄉鎮因地理位置、發展狀況的不同有高有低)。那麼,一人一戶的與多人一戶相比,不管是安置房面積、還是安置款的差異就可十分清楚地計算出來,其實就是多一個人就多一份安置,這也是在拆遷時突擊結婚、遷戶口的主要原因。筆者在進行拆遷中調查摸底時,最多的一戶戶口上有10人的,外嫁的不遷出戶口,外孫、女婿還來上戶口,其目的不言而喻。

二、再說說,原由及相關情況。

農房拆遷中的住房安置其目的是保障被拆遷農戶家庭成員最基本的居住權益,這也是拆遷補償中的重點。為了更公平地保障家庭成員最基本的住房權益,不少地方都是按家庭成員的人頭進行住房安置,怎樣來認定家庭成員,公安機關的戶口登記就是權威的東東,就是對照戶口本登記拆遷戶的家庭成員,戶口本上多1人就多1份住房安置,這也是為什麼一臨到拆遷,單身漢也好找老婆的主要原因之一。

至於根據人頭獲得的安置房面積也罷,安置款也罷,各家庭成員之間該如何處理,是家庭內部的事務。筆者當地對於外嫁女、女婿、外孫等,大多以各得自己那一份為主,就是得自己按規定應獲得的,與其他不牽扯。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很高興能為你解答!

關於一戶多人這種情況的拆遷那就看拆遷補償,是以戶為單位補償的還是以人頭為單位補償的,若以戶為單位補償就是一份;若以人頭為單位補償就按人頭數補償。

補償方面,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

個人房屋拆遷補償分為三部分,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是按照房屋落戶人數進行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

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房屋徵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拆遷國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調換和麵積標準房屋調換三種方式。

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南方蔣先森


關於一戶多人這種情況的拆遷那就看拆遷補償,是以戶為單位補償的還是以人頭為單位補償的,若以戶為單位補償就是一份;若以人頭為單位補償就按人頭數補償。

補償方面,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

個人房屋拆遷補償分為三部分,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是按照房屋落戶人數進行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

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房屋徵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拆遷國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調換和麵積標準房屋調換三種方式。

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酒城小表妹


一戶多人多正常,在農村都是一戶多人,我來說說我們這吧,我家五年前拆遷的,一戶多人正常,房子是按人分的,地也是按人分的,一個人六十平方住房的,你一戶一個人就只有六十平,但是你一戶多人,房子就多,


棚戶區三寶媽幸福生活


律師建議:

1、拆遷補償安置面積以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計算,跟戶口沒有關係

2、不清楚為什麼你的100多平是沒有產權的,如果確實應該給與產權,請到當地房管部門變更房產證,以最大程度地維護您的權益。

3、沒有產權的建築屬違章建築,違章建築是不能拿到拆遷補償安置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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