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次毀約不還錢 執行員加班加點促執結

“不容易啊,你終於要還錢了,沒事,我星期天在執行局加班呢,你趕快把錢轉過來吧,我等著。”4月12日,一個春光明媚的週日,鞏義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王林超法官卻並沒有像朋友圈的大多數人一樣外出郊遊踏青,而是在單位加班加點促結了一個執行案。

這是一個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016年4月韓某向崔某借款7萬元,並約定有利息,經崔某催要韓某於2017年8月償還崔某1萬元本金及1.26萬元的利息。後崔某多次討要剩餘欠款,韓某都以種種理由推諉不予歸還,遂被訴至法院。案件在審理過程中,韓某和崔某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分期還款。沒想到韓某在法庭上的信誓旦旦隨後就煙消雲散了,他並沒有按約還錢。2019年5月,案件到了執行程序後,韓某和崔某私底下又達成了分期和解協議,韓某再次向崔某保證這次一定會按約還錢。但這次,韓某還了1萬多元后就又不還錢了。

2019年1月15日,崔某申請恢復執行,緊接著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給執行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難,且被執行人韓某一直不願露面,於是執行員王林超一有空就給他打電話,每天打好幾通。“我給你說,你趕緊給錢還了吧,人家申請人一把年紀了也不容易,你還錢我就把你的失信限高給撤了,有錢不還也是一種違法行為......”經過執行員數十天的不懈努力,守法“緊箍咒”讓韓某“不堪重負”,主動表態要還錢。4月12日,韓某將錢轉進了法院賬戶,崔某終於拿回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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