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躍律師:公司股權架構,“海底撈”你學得會?

2018年,海底撈遞交在港上市招股書。當時市值多少呢?1000億港幣,相當於20個全聚德。海底撈上市後的股權架構圖,創始人張勇夫婦持股62.7%,一夜之間財富上漲到600億,相當於史玉柱的財富值。而一同創業的夥伴施永宏夫婦,當年與張勇夫婦是平分海底撈股權的,只持股為29.70%,市值不到300億。創業初期大家平分的股權,為什麼差距這麼大呢?

馬躍律師:公司股權架構,“海底撈”你學得會?

海底撈公司成立於1994年,四個年輕人,兩男兩女設立了一家火鍋店,不久就結成了兩對夫妻。張勇夫婦和施永宏夫婦各持股50%,四個人每人持股25%。

2004年,張勇從施永宏夫婦手中“奪走”了18%的股權,當時已發展10年,市值也得有7000萬元。而張勇是以原始出資的價格,強行收購了施永宏18%的股權。多少呢?當時四個年輕人共出資8000元,各2000元。18%呢,就是1500多元的價格。於是張勇成為了海底撈的實際控制人,曾經平起平坐的關係,從此變成了第一第二股東的關係。


一、股權,該如何算賬?

今天看來,施永宏夫婦很虧,這賬算不得啊,一算,虧得簡直要吐血。當時18%的股權價值都1000多萬,何況按今天市值1000億的價值,就是180個億。

當年一起創業,一起吃苦,一樣的股份,結果在今天卻體現出這麼大的差距,是個人都會覺得虧。

如果從一般道德層面的角度,這個算法沒有什麼問題,可以給張勇冠以“強盜式豪奪”或者什麼的帽子,一點都不過分。但從商業規則的角度,從資本規則的角度,從股權規則的角度一講,在如今上市之際再回頭看,當年的股權轉讓,或許應該是海底撈能走到今天最幸運的一次重要決策!

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如果當初18%的股權不“被”拿走,我們根本不能想象海底撈可以做大、可以做到上市,成為一家市值1000多億的中式餐飲公司。

從被拿走股權的創業合夥人施永宏夫婦的角度,可能有如千百萬個火鍋店的老闆或者合夥人一樣,成為百萬、千萬富翁,甚至擁有上億身家,但是,一定不會擁有百億身價。

而最壞的結果是?海底撈可能活不到2018年。如果那樣,施永宏夫婦就算擁有百分之百的股權,也等於空氣。


二、創業公司,你有幾個老闆?

我們拿海底撈創業初期這樣的股權結構來分析,公司有幾個老闆?一共四個股東,兩對夫婦,有兩個“一致行動人”,因為夫妻一般都是實際行動人嗎?實際海底撈有兩個話語權相同的老闆。如果從純粹的股東數量來看,是幾個老闆,是四個老闆,因為即使是夫妻兩,也有可能有意見不一致的情況。

當一家店有四個相同話語權的老闆出現,賺錢了當然一起分,虧錢了當然一起賠,有活兒也是一起幹。這樣的股權結構,如果說不以做大為目的,只要大家人品信得過,都能使勁幹活兒,也無可厚非的。


三、創業公司,誰當老大和主心骨?

創業公司,如果想做大,必然有分工。最重要的分工則是,誰當老大統籌和思考全局,誰負責執行落實。顯然,作為發起人的張勇,是適合擔任最重要的統籌全局、當主心骨這一角色的。事實證明,海底撈有別於其他火鍋的操作思路,深深地烙上了張勇的基因。


四、老大和主心骨到底靠什麼?

公司成長的路上,真正的話語權掌握,真正要做到統籌全局,並不是聯合創始人分工決定的,也不是最初兄弟的信任能決定的。  

試想,如果四個人都是25%的股份,主心骨就算確認了是張勇,就算四個人都不存任何私心,也不能確定張勇說話就能算數。雖然兩個人同床共枕,也不能保證在辦公室的意見是一致和協調的。一個最好的例子就是噹噹網俞渝和李國慶兩口子,結果是一再貽誤戰機,最終讓一個當年的第一電商平臺最終以賣身收場。

一個名義上的主心骨,除了說了不一定算數,團隊不一定聽他的,更糟的是,這個主心骨不能試錯。一旦錯了,在股權話語不佔優的情況下,這個人就可能被瞬間定義為公司罪人。實際上,在任何一個時代,商業的一部分成本就是試錯,失去試錯機能的公司,並不會活得更好。因為沒有試錯就沒有創新,沒有創新,就不可能有海底撈你學都學不會的招式。

更何況,誰也不能保證,今天的兄弟,明天會不會有意無意地搞點故事或者事故出來,所謂的主心骨,可能在這個時候也會欲哭無淚。

這個決定性要素只有一個:股權。只有股權,才代表真正的話語權。


五、道德,道,商道,資本之道?

也許,很多人會對施永宏夫婦失去那18%的股權感到惋惜,但是回頭從某種維度看,施永宏夫婦還應該“感謝”張勇在14年前用“豪奪”的方式從自己手中拿走18%的股權;而張勇能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可以看到股權未來的對公司的價值,而沒有被“兄弟情”束縛,並且最終為自己也為一同出發的施永宏夫婦創造了巨大的財富,這其實是海底撈走到今天最大的幸運。從商業、資本、股權角度,這麼做無可厚非,是合道的,是大商之道。不是所謂誰坑誰,誰騙誰這樣的道德水準來評判的!

當然,一切以驅逐聯合創始人為目的的股權爭奪,其實是在耍流氓。

而在海底撈,張勇“奪走”了施永宏夫婦的部分股權,施永宏夫婦卻並沒有出局,施永宏甚至成了海底撈最重要的供應鏈保障,也是海底撈的救火隊長。這也證明,若干創業公司只能同苦不能共甘的魔咒沒有降臨在他們身上。

海底撈,你可能真的學不會。不是因為那些招式,而是股東們的那些“心思”,是人性。

所以,股權結構是支撐創業大廈的鋼筋結構。真正凝聚創業公司的不是友誼與誓約,不是兄弟與朋友,而是公平合理,與貢獻匹配的股權利益結構。

但作為創業公司,作為律師,提示大家:海底撈股權的調整的方式,你真的不一定學會。你作為創始人,未必有張勇一樣的能力的遠見,你的合夥人,也未必在施永宏一般的隱忍和大度。

所以,作為創始人,在組建公司初期,一定要設置好股權架構,要從股權比例上有控制權,佔有51%以上的股份。

(馬 躍律師,公司組建,股權架構,股權激勵,重組併購及資本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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