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財產怎麼分割?

趙小群


1.現在的不動產證就暗含著以前的土地證,因此,無需再辦土地證。政府也不會再給你頒發土地證!2.某些農村的不動產證的確是不能貸款的,但現在的不動產登記證不但登記房產,還登記土地,即凡屬於不動產的都需要頒發此證;3.婚前購買,婚後還貸,此房在離婚時首先被確認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構成共同財產,另外一方有權分割;4.如果此房在結清貸款後,又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則另當別論。


稅務律師菅峰


我是老徐,我來回答,本人專注房產領域多年

你說的情況,之前鄭州存在過,鄭州不動產集中解決了很大一批,首選要了解為什麼沒有土地證?可能存在以下情況

1,土地被開發商抵押了,這種只能等開發商去解決。

2,土地證,已經各種原因土地管理局沒有發放,這個需要去土地局詢問具體什麼原因,去解決。

3.集體產權,這個只需要去做登記,並複印加蓋物業公章即可。

還有一種情況,去不動產官網查詢一下,可能該地塊的產權已經可以正常交易了,因為涉及土地證的問題會影響到很多人,這個問題也不是正常的普通人能解決的,在不影響產權的情況下,可能已經開通正常交易了(鄭州之前存在這樣的情況)如果可以正常交易就可以辦離婚析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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