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用戶反應樓頂漏水,物業以未拿維修基金為由不予維修,頂層業主該怎麼辦?

今豫拾荒人


你的這個問題,告訴你是怎麼維修的過程,第一物業公司沒有權利維修,物業公司基本上是包乾制的,房子是不包括維修範圍之內的,如果小區房子須要維修的,必須小區業委員會成員打印全小區業主名單,然後業主簽字,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認可簽字才可以,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上報管委會與房管局審批,審批過後招標,然後有維修資質的公司投標,多家投標的公司報價,中標公司之後就可以動工維修小區房子了,維修好之後,房管局驗工之後直接把錢打給維修公司,物業公司是一分錢也得不到的。


止語150470789


房屋滲水,漏水屬於房屋質量問題,自購房即日至5年,由開發商維修,超5年,由業主申請,並有3分之2業主簽字,申申請維修基金維修,如果沒交維修基金,只好由業主自費維修。物業沒有維修義務。


碧水灣森林


河北有個榮盛地產,旗下有榮盛物業,我的房子不是頂層,連續3年漏水,交涉多次不管用,後來乾脆不給物業費,才勉強給我處理了一下,物業說自己沒有責任,讓我找地產,但是前期物業協議榮盛地產質量保證書裡就有榮盛物業的質量擔保書在裡面,無恥的地產+無恥的物業就不給處理,這樣的情況怎麼處理,怎麼樣給個合理說法。


用戶9232021091579


首先,屋面漏水確實不屬於物業維修範圍。但小區沒業委會的前提下物業要去申請維修基金,現在屋面漏水可以走緊急流程,速度快很多物業有沒有去走大修基金這個程序是主要,你可以到街道辦物業科反應問題。


涼拌饅頭哥


物業就是能少拿出點錢就少拿點,不修怕引起民憤,怕業主不交物業費,修又心疼錢


華姐23


屋頂天面,屬全體業主共用部位,需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按法規,要全體業主雙2/3同意才能使用維修資金。這是個很難達到的高門檻。

如果物業和業委會同意變通,可以由物業先墊付修理,將來再召開業主大會報賬。

如果不能變通,只有業主自己先墊款修理,看將來能不能等來物業或業委會換屆開業主大會一併表決報銷了。


醉太平II


我們小區一頂層業主蒐集證據請律師,最後法院判決由開發商賠4萬多,物業賠3萬多。


打抱不平119


有人管是好事,有物業管是幸福的。200也不多,物業維修基金是塊肥肉不能人人都盯著,再說申請程序也比較複雜和慢。


老兵157004853


問題來了,為什麼沒有人出來認,是公有大家都有一份


用戶2619531753799


簡單,自己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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