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十四章


《道德經》第十四章

【原文】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譯文】  

有些東西無色無形,根本看不到,可以把它稱之為“夷”;

有些東西寂靜無聲,根本聽不到,可以把它稱之為“希”;

還有些東西沒有實實在在的形狀,根本無法觸摸得到,可以把它稱之為“微”。

對這三者不能夠盤根究底地詢問,因為它們原本就渾然一體。

這個混合的事物外顯的部分並不是非常明亮,隱含的部分也不是特別晦暗。它沒有開始的端口,也沒結束的盡頭,無法用明確的語言表述出來,最終只能將其歸結為超凡物質一般的存在。這也許就是一種沒有形狀的形狀,一種沒有實物的形象,一種若有若無的恍惚之感。

當我們去迎接它的時候,卻看不見它的開頭;追隨它的時候,又看不到它的末尾。我們最應該做的是遵循早已存在的“道”,來掌握和駕馭現在能看到、聽到、感觸到的一切事物,認識到宇宙的開始,這也就是我們所講的“道”的規律。

換句話說,“道”是虛無縹緲的,我們無法看到聽到、摸到、感知到,但是“道”的確真實地存在著,而且它每時每刻都在按照自身獨有的規律運動。如果真的能找到宇宙的開端,看到所謂的“道”,掌握“道”的運作規律,也就可以掌握世間萬物的根本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