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公租房又有房子了!抓緊

輝縣市公共租賃住房(市本級項目)騰退出空置房源180套,在輝縣市房產服務中心保障性住房大廳(一樓)進行意向登記,現將具體申請公租房的准入條件、申請材料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准入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範圍為無房產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達到1年以上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

住房困難家庭由戶主或者推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

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單身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年齡應滿28週歲。

二、申請材料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書面同意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部門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住房困難家庭(戶籍屬市區的)

1、《輝縣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受理現場填寫);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近期一寸彩照各一張(申請受理時自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房產證明(申請受理後按要求提供);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請家庭的父母或子女有房產,且與其同住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25平方米的不按照住房困難家庭對待。

(二)新就業職工、外來(進城)務工人員

1、《輝縣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受理現場填寫);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近期一寸彩照各一張(申請受理時自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房產證明(申請受理後按要求出具);

4、提供單位勞動(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申請受理時自帶);無勞動(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必須在城鎮穩定就業達到1年以上,提供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擔保書、近3個月的工資表等(申請受理後按要求提供);自主創業者提供營業執照及複印件和納稅(納稅申報)材料複印件(申請受理時自帶)。(同等條件下申請,單位正式職工優先予以保障)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房產信息證明、單身證明時效性為一個月。

三、申請要求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保障申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對此次公租房申請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1、按照預約申請登記方式進行,未預約的暫不接受登記,預約方式為電話預約,預約電話為6259417、6259425,預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4月17日(共3天),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預約不受房源數量限制,申請人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家庭住房困難有住房需求的均可預約申請。

2、受理從登記時間為4月20日起,直至預約申請人登記結束止。受理結束根據申請人員數量,再行確定搖號方式。

3、申請登記時要求申請人本人前來,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主動出示本人健康證或綠色健康碼,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自覺與他人保持1.5以上距離,服從工作人員指引,業務辦理完畢後,請立即離開,避免長時間停留;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進入。有發熱、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症狀疑似症狀的,不得進入保障性住房大廳。

辦公地址:輝縣市房產服務中心保障性住房大廳一樓(太行大道歐洲小鎮對過交通大廈)


輝縣市房產服務中心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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