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化繁为简 公告案件简易审

肥西法院︱化繁为简 公告案件简易审

2020年4月8日上午8点半,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肥西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为公告案件,但与以往的公告案件不同,此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军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关于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纠纷解决需求的部署,肥西法院在改革试点中,不断探索实践多种审判模式及裁判方法。其中,对于金融、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制作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以期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单一、明确,承办法官在多次联系并多种方式送达无果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果断适用简易程序及时进行审理。

公告案件不论适用何种程序,最终目的在于定分止争,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司法公正。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加速案件审理过程,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一项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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