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化繁為簡 公告案件簡易審

肥西法院︱化繁為簡 公告案件簡易審

2020年4月8日上午8點半,原告劉某某訴被告馬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肥西法院第八法庭開庭審理。此案為公告案件,但與以往的公告案件不同,此案由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小軍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關於深化民事訴訟制度改革,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滿足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糾紛解決需求的部署,肥西法院在改革試點中,不斷探索實踐多種審判模式及裁判方法。其中,對於金融、借貸、買賣合同糾紛等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簡單案件,在公告送達期滿後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並製作令狀式、要素式裁判文書,以期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原告劉某某訴被告馬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較為單一、明確,承辦法官在多次聯繫並多種方式送達無果的情況下,依法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果斷適用簡易程序及時進行審理。

公告案件不論適用何種程序,最終目的在於定分止爭,維護當事人權益,彰顯司法公正。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公告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可以加速案件審理過程,提升案件審理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是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的一項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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