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肺病患者如何依法維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肺的健康走進所有人的視野。塵肺病也是威脅人們肺部健康的疾病之一,有相當數量的病人苦於此病,甚至死亡。那麼,如何防範塵肺病?如果確診患了塵肺病,又該怎樣捍衛應有的權利呢?

樹立防範意識

案例:在陝西一小鎮某村,截至2016年1月,100多人被查出患有塵肺病,其中有30多人去世,原因是20世紀90年代,當地部分村民自發前往礦區務工,長期接觸粉塵卻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醫療專家組在普査和義診中發現,當地農民對於塵肺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識一無所知,得了病後認為“無法治療”,很多患者只是苦熬,失去了最佳治療時機。

基於以上案例,勞動者出門務工時務必要牢記“三個一定”:

(1)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2)接觸粉塵作業時一定要定期體檢,關注肺部健康。

(3)一定要要求產生粉塵危害的工作單位提供防塵設備,勞動時必須佩戴專業的防塵口罩。

此外,塵肺病患者大多數死於併發症,所以一定要預防和控制併發症。

(1)避免繼續接觸粉塵。

(2)提高免疫力,預防病原體感染。

(3)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合理作息,適當運動,不吸菸,避免到通風不良、人群擁擠的場所。

(4)積極治療已有併發症,防止病情加重,減少反覆發作。

(5)加強肺部疾病防治知識的學習。對疾病了解越多,自我保護能力就越強。

用法律捍衛應有權利

案例:申請人林某於2008年3月入職佛山市三水區某有限公司(被申請人),從事拋光工作,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後一次勞動合同從2011年3月10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止。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參加了社會工傷保險,參保標準為1854元/月。

2011年11月9日,申請人經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診斷患有矽肺Ⅱ期。2011年12月9日,佛山市三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於2011年11月9日被診斷所患矽肺Ⅱ期為工傷。2012年5月28日,佛山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申請人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不入級。2012年8月2日,佛山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申請人的工傷停工留薪期為1個月。申請人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13日在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住院治療,被申請人按1100元/月的標準支付了申請人2011年10月份至2012年3月份的工資,但每月扣除了申請人清潔費5元。2012年6月5日,申請人以對工作不適應為由,書面向被申請人提出辭職,被申請人當天批准了申請人的辭職。因工傷待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爭議,申請人於2012年7月20日向佛山市三水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住院伙食費、交通費、住院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160萬餘元。此案經過了仲裁、一審、二審。申請人林某領取的工傷保險待遇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8934元;

2.傷殘津貼:1390元/月(2013年2月起每月領取)

仲裁裁決

(1)住院伙食費770元;

(2)—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差額9732元;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差額17031元;

(4)傷殘津貼差額72990元;

(5)駁回其他仲裁請求。

一審判決

(1)住院伙食費770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差額6792元;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差額11886元;

(4)傷殘津貼差額50940元;

(5)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

(1)維持一審判決第(1)(2)(3)(4)項;

(2)精神損害賠償金70000元。

解析

塵肺病一般分為Ⅰ、Ⅱ、Ⅲ期,Ⅰ期工傷評殘七級左右,Ⅱ期工傷評殘四級左右,Ⅲ期工傷評殘二級左右,賠償標準與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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