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究竟應該誰出?

結婚的彩禮,究竟應該誰出?

最近關於彩禮問題很多,很多戀愛中的姑娘都在和我抱怨,男友太摳兒了,連彩禮都不願意給。

今天我們選取幾位姑娘的故事:

小麗:

與男友戀愛3年,今年打算結婚,但是因為男友家裡拿不出十萬的彩禮,很著急。

小麗的母親說,這錢孃家不會留著,會讓小麗帶回她與男友即將組成的小家庭,作為小家庭啟動資金。這彩禮不給,是不行的。

小麗很著急,男友也很無奈,因為家裡真的拿不出這個錢。

男友的父親過世比較早,靠母親一個人把他養大,上大學.

現在真的是沒有這麼多錢娶媳婦,更何況,剛裝修好房子,根本無法拿出這筆彩禮錢。

春雨:

戀愛十年了,今年決定結婚,但是卻因為彩禮的問題,兩家鬧得很不愉快。男友家裡兩兄弟,哥哥已經結婚。

春雨父母要求結婚彩禮十五萬,不算辦婚禮的費用,並且辦婚禮的費用全部是由男友家負責。

男友的父母不同意,因為男友大哥結婚,彩禮加上酒席的費用一共花費十萬,現在春雨他們兩個結婚,也只能給一樣的。

春雨男友的父母說,這是對大兒媳的尊重,也是平等對待兩個兒子的表現。

一個二線城市,分別給兩個兒子二十萬首付,還有十萬結婚。

目前老兩口已經沒有能力提供給春雨家更多的彩禮了。

於一:

與男友認識一年,戀愛一年,商量結婚事情。男友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貸款買的,還剩十幾萬的貸款,結婚彩禮給八萬。

於一的媽媽說八萬太少了,怎麼也得十萬。

而男友說自己只有這點存款了,結婚的費用都是自己出,買房子的時候,父母已經給了房子總價的一半做首付,結婚的錢,理所應當自己出。

目前自己只有八萬,所以彩禮只能給八萬了。於一媽媽覺得這錢應該父母出,不依不饒。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章中名字均為化名)

結婚彩禮,究竟應該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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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針對這三個姑娘的遭遇,我們提出一個問題:結婚的彩禮錢,應該誰出?

多數女方家或者女方覺得應該男方父母出,因為這是男方娶媳婦,男方就應該付出這個代價。畢竟誰家的女兒也不是白養大的,而且這也顯示了男方和男方家人對女方家的尊重。

然而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是兩個人的三觀合與不合。

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或者是兩個家庭的價值觀相合,那麼在彩禮問題上應該不會產生很大的分歧,給或者不給,如果要給,給多少,這些都不是問題。

因為兩個人會處理好關於結婚細節的問題,或者是兩個家庭會達成一種一致性比較強的決定。

結婚的一些分歧,就都不存在了,你說是不是呢?

當然,一些姑娘們,拿著男方父母給的彩禮,卻不顧及公婆的意見。

因為公婆出了彩禮錢,所以他們自然認為自己對兒子的婚姻有掌控權,尤其是婆婆,覺得對兒媳指手畫腳也是應該的。

如果說一定給彩禮,那麼我告訴你,姑娘們,你應該直接和你的男友談,這個錢,讓他出,這樣你不僅佔據了家庭主導地位,也避免了與公婆的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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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不合的兩個人,不適合結婚!價值觀不同的兩個人,延伸到根源是兩個人的原生家庭價值觀差異很大,而原生家庭是我們都無法改變的,也不是愛情的那點荷爾蒙能改變的。

所以我們經常會說在選擇結婚的對象是,要看彼此的家庭。

因為家境就是一個人的原生家庭的外在顯現,也是一個人的成長環境。作為戀人,作為配偶,你是無法改變一個人的成長環境的,無法改變TA 的父母。

我們的社會似乎總是在勸導我們忍耐,勸導我們要寬容大度,要我們在婚姻中去承受那些我們原本非常不滿意的事情,最後讓我們把忍耐變成了婚姻的全部。

這些別人看來微不足道的事情,真的在自己的婚姻中時卻一定巨大無比。

忍耐只會讓自己身心俱疲,而這些習慣上的差異也不會因為時間就自動消失,最後要麼還是不可調和導致離婚,要麼就是讓自己不開心的過完一生。

可是婚姻過成什麼樣子,是我們每個人自己才知道的事情,也是我們自己才能把握的事情。

或者堅決的離開對方,或者主動的去改變這樣的狀態,至少不要讓自己一生都生活在忍耐之中。一輩子很長,何必一直忍著。因此在選擇一段婚姻的時候,要慎重的做選擇,而不是抱著改變對方的幻想和理想,去過你理想中的婚姻,其實你理想中的婚姻,只是你婚姻中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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