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裁,兩次被報警威脅,終獲賠8萬”:我的曲折維權經歷

導讀:最近一篇《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症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的網文,引起了很多人對網易的憤怒,網易如此對待一位身患重病的老員工,絕情、勢利、冷酷,實在讓人大跌眼鏡。

“試用期被裁,兩次被報警威脅,終獲賠8萬”:我的曲折維權經歷

網易攤上事了

說實話,我相信作者所說的情況 ,非常同情作者的遭遇,真的感同身受。今年5月份,我就遇到過被公司在試用期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事情,一分錢不賠,實際工資還只發應發的10%不到。維權過程中,遇到過有關職權部門推諉,公司耍各種手段,同時人身安全還受到嚴重威脅,但我堅持維權,不受威脅左右,最終獲賠8萬元,維權成功。

01 入職約定

2019年春節前,我接到一位獵頭電話,給我推薦一家在業內中等規模的三方財富公司,因為簽了保密協議,權且稱此公司為Z公司 ,職位為城市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待遇在我看來屬於正常水平,就同意獵頭推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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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頭來電

春節後,Z公司副總裁及大區總監先後來到我所在的城市,進行面試和調研,我也去了總部北京考察,最終我同意加入Z公司,薪水如下:基本工資15000元(不區分試用期),績效工資12000元,提成分個人業績提成0.5%至2.5%,分公司提成0.07%至0.15%。五險一金按政策來,當時沒有詳細追問按什麼政策,導致後續維權產生很多問題。

簽訂勞動合同時,我仔細看了,發現有兩個嚴重問題:

問題一:甲方(公司方)不是獵頭當初介紹的Z公司,而是它的關聯公司,暫且叫它M公司 ,M公司總部也在北京。最終簽訂的合同也是跟M公司總部簽訂的。我對此是有疑問的,副總裁給我的解釋是,Z公司由於帶了“投資”兩字,在我的城市辦不了營業執照,所以只能用關聯公司M公司的,反正是一個集團的,不用擔心。我當時還是有質疑的,因為我看到了M公司的名字裡有“基金”兩字,事實上,有這個字,在我所在的城市,也是辦不了營業執照的(具體什麼原因不作解釋,懂的自然懂)。但我沒有繼續追問下去,因為我看到了合同附件裡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問題二:正式合同裡面有寫基本工資,但附件裡有一張“業績承諾書”,要求前三個月,3,4,5月完成對應年化業績200萬,300萬,500萬。如當月未達成,城市經理對應月只拿2500元(不知道哪個腦袋被驢踢了想出來的,10個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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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被驢踢了

我看到這個條款當時不打算籤,因為要完成業績是要有一定條件的。實話實說,當時定的這個業務標準倒不是很難完成,畢竟我以前從事的一家財富公司,擔任同樣的職位,前三個月完成了2000多萬。但這家公司不同,沒有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並且市場環境也不同了,P2P公司大量爆雷,嚴重影響市場信心。

副總裁對我的疑問表示理解,但始終強調這個任務還是很容易完成的,並說Z公司已經入股了一家國企基金公司,這裡叫它Y公司,營業執照正在變更中,到時候國企的身份更好招人和吸引客戶;大區總監(我的直接上司)也強調,只要我努力做,他會在市場費用和培訓方面大力支持我。

最終,我沒有堅持原則,簽訂了現在看來是“賣身契”的業績承諾書,這也為後續的糾紛埋下了導火索。

02 解除合同

我3月16日入職Z(對外:國企基金Y公司,合同簽訂的是M公司)公司後,立即招兵買馬,老部下紛紛來投,很快有20多人的隊伍了,於是在市中心租下一個200平的臨時職場,分公司很快籌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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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辦公

培訓一週後,立即開始做業績,前期,由於客戶很難對公司產生信任,外面的業績沒有,必須員工自己開始出業績(這基本是所有財富公司的要求),即使我帶頭做業績,但第一個月還是隻完成了50萬,問題在於很多員工都在觀望,希望公司能使用國企Y公司的身份,並辦理營業執照,畢竟爆雷潮下,國企身份相對靠譜些。但總部一直說快了,並說其他地區分公司沒有這些,照樣業績做得很好,要求我們克服困難。

於是,我第一個月工資連2500都沒有,因為16號入職,拿了1250元(提成工資750元沒算)。營業部經理,團隊經理通通1250,但奇葩的是,分公司招的一線業務員,團隊經理下面的客戶經理,沒做一分業績照樣每人無責任底薪3000元,實際考勤後拿到1500元。做為分公司總經理,招人,培訓,管理一肩挑,業績沒完成,最後的工資居然比沒做業績的一線客戶經理還低,這是我所經歷的職場最奇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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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無奈

第二個月完成了125萬,一半都沒有達成。副總裁和大區總監輪番做我的工作,並施加壓力。但對要求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的事則敷衍了事,入股國企Y公司的事也只說一直在進行,承諾的市場費用則以業績沒達標不能支持的理由拒絕。

月底工資2500元到賬,再對比客戶經理的3000元。心都涼涼了。大學畢業以來,我還沒拿過如此低的工資,何況還是在分公司總經理位置上。分公司員工士氣受到了很大影響,我自己也有些心灰意冷。

第三個月,業績更不理想,到了5月20日,業績才30萬,很明顯,做不動了。 不管領導怎麼施壓,我則堅持必須先辦營業執照(金融理財分公司不辦營業執照,工商部門有權查封,同時,經偵還可能以涉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抓捕分公司領導和員工),再做業績。YY語音會上,我被副總裁點名批評,並要求我立即辭職。我沒有接受。

過了幾天,5月28日上午,大區總監打電話給我了,說我業績連續三個月遠沒達標,公司要求我走人。並且要立即辦手續。後來我才知道,只有我和一個營業部經理(直接下屬,當時分公司有兩名)接到了立馬離職的電話,並且大區總監還跟分公司HR強調了,必須當天辦理(HR是我招進來的,透露給我的消息)。

我當時聽後,非常氣憤,但當天還是簽訂了離職合同。不過,我打算維權。

03 維權策略

雖然氣憤,但我腦袋還算清醒,立馬做了三件事,這對維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第一:立即登陸OA,把我在OA裡面的工作崗位、工資待遇(OA上面寫的基本工資15000元,績效工資12000元)等信息截屏保存,並把入職以來的考勤記錄導出來。幸虧我速度快,事實上,第二天,我就登陸不進OA了。

第二:收集公司產品的重要資料,如以我自己名義簽訂的理財合同,另外如產品摺頁,電子資料,理財活動照片等,證明公司在這裡銷售過金融理財產品。

第三:對臨時職場全方位拍照留痕,包括臨時職場的前臺,各個工位,我自己辦公室的特寫,所有能證明Z公司在臨時職場經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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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證據

證據收集完成後,我和同時被裁的營業部經理一起維權,他由於是我下屬,全程聽我指揮,維權第一步則是確定訴求。

我的訴求如下:3,4,5月份工資按照OA上面規定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全額補齊,同時補償一個月工資。社保按政策來,但強調一定要按基本工資15000元作為繳納基數,公積金直接以現金形式折算補償。具體金額如下:

3月:(15000+12000)/2-1250=11250 (3月份只上了半個月班,並且已發工資)

4月:(15000+12000)-2500=24500(已發工資)

5月:15000+12000=27000(5月份工資6月中發)

補償1個月:15000+12000=27000

公積金:15000*4*10%=6000(按15000的基數,10%的比例折算)

總共:11250+24500+27000+27000+6000=95750元

主張要求績效也要全額補,是基於沒有完成任務,主要原因在於公司沒有分公司營業執照,也就是沒有提供展業的基本條件,所以,業績承諾書就無約束力。(爭論焦點也在此)

要求補償一個月工資,是因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理由我認為不成立。試用期解除合同,也得證明解聘對象不能勝任工作。公司認為是我個人能力有問題,我則認為公司沒有提供基本展業條件。

維權訴求確定後,我準備正式維權。

04 維權過程

正式維權,我的步驟如下:

第一,跟公司的直接上司,也就是大區總監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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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領導溝通

我說明訴求後,大區總監說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且不需要提前通知,所以沒有補償,至於基本工資補償,則說我簽訂了業績承諾書,所以不會補。大區總監最後還嘲弄和威脅我,做業績不咋的,不要想錢想瘋了,小心以後在這個行業無法混下去。大區總監的話徹底激怒了我。我馬上告訴他,準備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不交社保,這個時候還不想鬧翻臉。

第二,尋求相關職能部門支持。

大區總監不鳥我之後,我首先去職場所在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維權朋友們要注意啊,不是同一個區的,ZF部門根本不理的),說明公司沒交社保,請求處罰公司。工作人員要求我提供簽訂勞動合同,一看到合同上面簽訂的M公司總部是北京的,就問有沒有在當地註冊,得到否定答覆後,工作人員說沒有分公司沒辦法處罰。血的教訓啊,勞動合同簽訂的是BJ總公司,維權都只能到BJ。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溝通失敗後,我跟大區總監說,公司沒有辦營業執照,我要去工商局舉報無證經營。想以此作為籌碼而維權。畢竟如果被工商局處罰無證經營,罰款動輒10萬起。

大區總監沒有立即回覆我,但我很快接到010開頭的電話號碼,自稱是Z公司的法務。從此維權溝通對像變成了法務。當時,我留了一個心眼,所有電話和信息都錄音和保存了。

法務電話裡態度很好,並一再向我道歉,說公司對中高層員工離職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像我這種分公司總經理,不管什麼原因離職,都應該由副總裁及以上領導當面溝通,並形成文字記錄,交總裁審批後才能辦理交接手續離職,現在大區總監一個電話就要我離職,並且立即辦手續,簡直是胡鬧,所以,大區總監做事非常不對,我代表公司向相關領導提請處分大區總監。

同時,法務也認為,設身處地著想,我的訴求並不過分,他個人認為我應該獲得賠償,最後,法務說,請給他三個工作日時間,他會盡最大努力處理好事情,並加了我的即時通信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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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很雞賊

法務不愧是法務,我沒有想太多,就相信了他,接下來的事實證明,在法務面前我還是嫩了點。

第二天,我沒有去公司,但到了下午,我收到分公司HR(人還是得自己招,靠得住)偷偷發來的信息,說大區總監已經來到了職場,並且要求她把公司所有電腦資料和紙質資料全部清理,同時把有關Z和Y(要入股的國有基金公司)公司的所有LOGO全部清理掉,所有員工暫時放假,後續再尋找新職場。

我心裡一驚,慘了,這是轉移證據。

果不其然,3天后,法務說沒有功勞但有苦勞,只能人道補償1萬元。我拒絕後,決定撕破臉去找區工商局時,工商局明確表示無法查處,即使提供照片,人證都不行,他們要抓現場,除非我能夠找到他們再次無證辦公的場所。輕信公司法務的話,讓我失去了維權的一個利器。法務如此雞賊,讓我的維權舉步維艱。

第三,找國有基金Y公司溝通。

法務擺了我一道後,我再溝通,不管是電話還是信息,他都愛理不理的,可能他覺得我沒有籌碼了。我一時氣急,在發語音信息跟法務溝通時說了諸如“如果不答應我的訴求我就會讓公司損失巨大之類的話“,這些語音信息後來成為法務威脅報警抓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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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自己據說的每一句話

我分析了現在的情況後,知道再找相關部門去幫助維權,已沒有實際意義了。

但我很快找到了公司的一個問題,Z公司一直宣稱已經入股了國有基金Y公司,並且要求我們招聘和展業時用Y公司的名義。甚至開年會時,公司都是用的國有基金Y公司名稱,我在杭州和長沙開會時,公司也是用的這個名稱。但經過某查查瞭解到,Z公司只是通過自己控股的一家技術公司入了Y公司少部分股份,並沒有全資控股。

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於是我查到了Y公司電話,直接打過去溝通,Y公司表示和Z公司沒有任何授權協議,並且從來沒有在外地招聘和展業,Z公司任何招聘和銷售都和Y公司沒有關聯,並表示要追究Z公司責任。

電話打完的下午,法務又開始和我聯繫了,表示可以就訴求繼續溝通,同時,他坐最早的航班到我的城市。我後來知道是Y公司給了Z公司施加了壓力。

晚上,我和營業部經理,法務和公司的大區總監在某商務包廂裡溝通。

溝通了3個多小時,爭執的焦點在這3點:

試用期解除我的合同是否合法,涉及到是否補償1個月工資;(我認為是非法解除,因為業績不好是因為沒有提供營業執照等展業條件,法務則認為簽訂了業績承諾書,沒達到要求就可以單方面解除,不給予補償)

績效工資是否在未完成業績的情況下,能否全額主張;(沒有提供營業執照等展業條件,則只能假定我能完成業績,績效必須全額給,法務同樣認為簽訂了業績承諾書,沒達到要求就不能給績效)

社保繳納基數爭論,公積金是否必須交納。(我認為按國家法律規定必須要按實際工資繳納)

最終,公司把補償提高一步,基本工資全額補齊,補償一個月不給,績效不給,社保按當地最低標準補繳3個月,公積金不補。

相對來說,維權有了初步進展,但我還是拒絕了,法務第二天就開始威脅我,並且到我所在的城市其中一個派出所,拍了門頭照片,發給我,併發來了法律條文,把我以前的語音整理後,諮詢了警察,說我現在是在敲詐勒索,隨時可以報警抓我。

我分析了這段時間的維權經歷,除了偶爾說話帶有一點威脅性質之外,並沒有實際的行動,尤其是在維權金額上沒有過分的要求(特別注意,維權不可隨意獅子大開口,一定要有依據),所以,我並不怕威脅。

第四,反覆找Y公司施壓。

法務威脅失敗後,又開始採取冷處理方式。我的訴求沒有滿足,於是只能繼續打電話給Y公司施壓,並說明Y公司作為基金公司,縱容關聯公司無證銷售金融產品,並且出了勞資糾紛不處理,我要找證監局投訴。

但Y公司後期態度並不友好,只是反覆說明Y公司和Z公司沒有任務關係,發生什麼事情只能找Z公司。

當時我去了所在省證監局,專門進行了投訴,證監局雖然受理了,但是要我補充Y公司在轄區內經營的證據。

我把去省證監局投訴的照片發給公司法務,法務仍然不理我,當時也不知道他跟Y公司說了什麼,感覺再怎麼跟Y公司溝通,沒有任何效果。

同時,法務開始"策反"我的維權搭檔--營業部經理,私下跟我的營業部經理溝通,並承諾只要他答應,可以適當加一點。

對我是報警威脅的”大棒“,對我的搭檔則是加錢的”胡蘿蔔“。法務兩面出擊,還好,我的搭檔雖然年齡比我大十來歲,但人還是比較正直,不為所動。

但維權到這個時候,有點感覺推不動了。

第五,破釜沉舟去總部維權。

維權到這個程度,什麼招數都差不多用盡了,前後花了20多天,電話打了無數個,前後溝通N次,沒有達到效果,還受到了“坐牢”的威脅,說實話,我的搭檔都有點後悔了,我老婆則勸我答應公司的條件算了,怕真的有牢獄之災。

我並不是一個唯利是圖的人,如果當初大區總監不說那些侮辱我的話,說不定我就答應了上次溝通的結果。

人爭一口氣,於是我下定決心,準備去總部維權。我的搭檔一開始不願意去,我只說了一句,你不去,我只給我一個人維權的話,他就跟我去了。

去了總部,我沒有直接找Z公司,而是找到了Y公司副總裁。

我把Z公司開年會全部用的Y公司LOGO的視頻照片,搞其他活動的照片,印有Y公司LOGO的宣傳資料,給到Y公司副總裁看。

我反覆強調,現在已經走投無路,只能明天去總部證監局投訴Y公司縱容關聯公司Z無證銷售金融產品。

Y公司副總裁看了資料後,知道事情的嚴重性,Z公司用Y公司的品牌招聘,營銷,出了事情,Y公司很難脫離干係,於是,Y公司副總裁主動開始協調處理我的勞資糾紛。

Y公司和Z公司的法務溝通後,我接到了法務的電話,邀請我到公司溝通。

第六:總部公司大樓拉據。

到了公司樓下,發現停了一輛警車,我的搭檔不敢上去,我說我們是正常維權,是禍躲不過,還是一起上去了。

最後的談判對象變成了公司的副總裁和法務。

談判在一個小會議室。公司還安排了4名年輕員工分別站在我和營業部經理身後。

副總裁先是熱情打招乎,等下還要請我們吃晚餐。副總裁強調最終解決問題還是要回到Z公司層面上來,不要再找Y公司了。我心想,我找你們都不理我了,還在裝。

副總裁談判是先軟後硬。

談感情,說咱們年齡相同,有話好好說,我也就讓了一點小步,不再堅持社保一定要按基本工資15000來交。

但副總裁堅持績效一分都不能給,談到激動時,拍桌子說我不識好歹,下面停的警車隨時有警察可上來抓我。後面的公司年輕員工似乎也握緊了拳頭。

但我並不怕,我絲毫不相讓,也拍了桌子,並針鋒相對,並怒吼道:以前你是我領導,今天狗屁不是,有本事把警察喊來。

談判變成了僵局。副總裁出去了十來分鐘,還是進來了。

我的搭檔開口了,開始扮白臉了,再作出了一定讓步,我也同意了,最終我定的是78000元,再加2000元的交通住宿費用。

副總裁還要求我們少一些,我明確表示,再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了。談不成我就走,從此不再以公司為談判對象了。

最終,副總裁同意了,簽訂協議時,法務又搞了事情。

協議所有條文都沒有問題,除了賠償對像。居然是乙方賠償甲方80000元。乙方是我自己。搞了這麼久,還要我賠錢,太搞笑了。

我非常生氣,把協議往地上一扔,並大聲質問副總裁,究竟還要解決問題不。

最後,達成了協議,公司補償我8萬元,雖然離初始目標有一點距離,但還是可以接受的。三個工作日後錢到了賬。

長達28天的維權,終於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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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成功

總結:維權是一個人要對抗一個公司,對抗一個法務團隊,如果沒有紮實的證據,沒有合適的方法策略,沒有專業的知識,沒有堅強的意志,是很難成功的。希望我的維權經歷能給大家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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