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合同簽訂、試用期、薪資你知道幾個?

全日制的用工情況下,法定的工作時間是確定的,一般是每天一般不超過8小時,一週不超過40小時,合同必須在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超過時間要雙倍工資,超過一年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

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合同簽訂、試用期、薪資你知道幾個?

非全日制工作時間在工作時間上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是每天不超過4小時,每週不超過24小時,超過工作時間的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至用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個沒有限制,但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應當簽訂合同為好。非全日制用工不得擬定試用期,約定了試用期怎麼辦呢,沒有關係,這個算無效,期間工資按正式工資結算。非全日制工人的工資也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合同簽訂、試用期、薪資你知道幾個?

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並且工資也不是按月發放,而是15天內應當結清。

一般情況下全日制用工一位勞動者只能和一家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而非全日制用工則不一樣,可以和多家企業形成勞動關係。但是這種關係比較鬆散。約束性比較差,

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合同簽訂、試用期、薪資你知道幾個?

非全日制用工能享受的權益也比較少,很明確,非全日制用工的被解僱不能享受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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