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備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 中小銀行再獲定向“減壓”

新京報訊(記者 程維妙)據央視4月21日新聞,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為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小微企業,會議確定,將普惠金融在銀行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鼓勵加大小微信貸投放。同時,將中小銀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20個百分點,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提高服務小微企業能力。這是繼定向降準後,中小銀行再一次獲得定向“減壓”。

所謂撥備覆蓋率,是指銀行要提前從利潤中預估一定比率,預備沖銷未來可能真實出現的壞賬。在3月22日的國新辦發佈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表示,我國銀行機構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超過6萬億元,有一大批資源來專門應對未來風險,撥備覆蓋率達到181%,也就是100元的不良貸款,我們會有181元的損失準備金在準備。

降低撥備要求,實際上是給銀行的一種減負,可以讓銀行緩解資本佔用。在2015年、2016年前後銀行不良率走高時,市場對降低撥備考核的呼聲一度高漲,彼時有國有大行撥備覆蓋率連續多個季度跌破150%監管紅線。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曾表示,適當降低撥備監管要求,可以讓銀行更好地加快處置不良貸款,同時也使銀行有更多的資金實力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在此次提出將中小銀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20個百分點之前,4月初,央行宣佈對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定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於4月15日和5月15日分兩次實施到位,共釋放長期資金約4000億元。

不少業內人士分析稱,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約4000家,佔我國銀行業機構數量超過95%,且這些銀行的客戶多是中小微企業,對中小銀行實施定向降準,有助於降低其資金成本,推動中小銀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對穩增長、穩就業具有重要意義。

新京報記者 程維妙 編輯 趙澤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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