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芳谱》之群(一)看着剑走出巷口,群知道,再晚他都要回家

《群芳谱》之群(一) 她望着他疾步走出巷口的背影,突然发现,无论多晚他必须回家

剑是个高干子弟,在部队大院长大,是第一批放弃正式职业下海开公司的人,他的公司其实只有他自己一个个人,当时的叫法是“皮包公司”,他公司做的业务是倒卖批文,这个生意确实他一个人干也可以了。去一下北京,拿到电视机,冰箱,自行车或什么物质的批文,回杭州一卖,钱就到手了,确实也不需要别人,而且知道的人多也不好。剑的太太是跟剑一起在部队大院长大的,双方父母是战友,指腹为婚,到了婚嫁的年龄,顺利成章的结婚了,按剑的说法是恋爱的滋味是怎么样的,不知道。

剑闲得很,但是钱不少,那时杭州能玩的地方玩遍,而且都认识他。群高中毕业被招进杭州黄龙饭店,那个时候能去涉外酒店的女孩子,不是美女就是才女,群符合第一条。准确的说群不是美,是俏。皮肤白,圆眼,小梨涡,鬓发用铁筷子烫成一缕小卷,非常娇俏,有点像张曼玉,又有点像陈淑兰

《群芳谱》之群(一)看着剑走出巷口,群知道,再晚他都要回家

。剑第一眼看见群,就心跳若狂,居然脸红了,这个行走江湖的高干子弟加公司老总情不自已,一头扎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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