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辱罵警察,祥雲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祥雲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了一起網上辱罵執法民警的違法行為。

2020年1月27日,祥雲縣雲南驛鎮居民楊某某在雲南驛鎮感鄉村自己家中酒後將其哥哥打傷,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後,楊某某拒不聽從民警勸解處置,並心存憤怒,於2020年1月28日0時許在自己家中利用手機在新浪微博上發佈了一條辱罵人民警察的信息,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楊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和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分別給予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楊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的處罰,最終,楊某某被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公開辱罵警察,祥雲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祥雲警方再次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在網絡上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打擊;對於惡意抹黑民警執法,公安機關將旗幟鮮明、依法處置,堅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警察執法權威!

原標題:活該!大理州一網民微博辱罵警察,被拘12天!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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