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新津縣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

困難群眾罹患重特大疾病,

對於家庭可說是雪上加霜,

今天小保就為大家解疑關於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一些常見問題。

【解讀】新津縣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具有我縣戶籍,年度住院費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各項救助後,個人負擔費用累計在0.5萬元(含)的低保對象、民政1類和2類低收入家庭。

哪些疾病可以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解讀】新津縣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

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腎病綜合症、器官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心臟病、重度精神病、腦梗塞、肝硬化、帕金森氏病、壞死性胰腺炎。


救助金額是怎樣計算的?

1.個人負擔住院費用累計在0.5萬元至1萬元(含),按60%進行救助。

2.個人負擔住院費用累計在1萬元至3萬元(含),按65%進行救助。

3.個人負擔住院費用累計在3萬元至5萬元(含),按70%進行救助。

4.個人負擔住院費用累計在5萬元以上的,按75%進行救助。

5.城鄉低保對象在同一救助比例的基礎上上浮10%。

6.民政2類低收入對象,按照1類低收入對象救助標準的70%享受救助。


年度最高救助額是多少?

城鄉低保對象、民政1類低收入對象年度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民政2類低收入對象年度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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