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轉員工!個稅彙算≠退稅!需補稅超400元者,未申報將被罰!

財務請通知員工:個稅彙算需補稅卻未補的,小心被罰!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

這幾天,不少人追問個稅彙算清繳相關問題,其中就涉及到補退稅

請轉員工!個稅彙算≠退稅!需補稅超400元者,未申報將被罰!

個稅彙算≠退稅,有人也需要補錢!

你別光看別人都在曬退稅紅包,需要補稅的人也不少:

“把什麼專項扣除都算全了,還得再扣1700?找誰說理,不交還罰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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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公司困難時期降薪了,還得再補1686的稅,數字倒挺吉利,哎……啃一個月方便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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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在失眠的時候點開個稅APP,這下好了,徹底不用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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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著好歹能賺杯奶茶錢,一頓操作猛如虎,還得再交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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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來說,年度彙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

簡單說就兩步:

一是合併個人“綜合所得”全年收入,二是按年計算稅款,多退少補。“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

如果預繳的稅款高於全年應納的稅款(即應退稅額大於零),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果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的稅款(即應補稅額大於零),您應當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補繳稅款;如果預繳的稅款等於全年應納的稅款(即應補(退)稅額為零),則既無需辦理補稅、也無需申請退稅。

退稅、補稅、不補不退,需要根據每個人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可一概而論。


不是所有的稅,都需要補!

“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 “年度彙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滿足其一即可,你可以不用補稅。

舉個例子:

你月薪7000元,沒有額外收入,發現需要補稅,無論多少都可以不補。

或者你年收入超過12萬,但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也可以不用補稅了,國家豁免你的這筆小金額稅款。

至於其他情況,就需要補稅了,而且,必須得補!

需要補稅卻不補,你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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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哪些人可能需要補稅?

請轉員工!個稅彙算≠退稅!需補稅超400元者,未申報將被罰!

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查詢稅款繳納情況:

1、可在每次領取收入時向支付單位瞭解扣繳稅款情況,也可在年度終了後請扣繳單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繳稅款等信息。


2、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瞭解相關單位扣繳申報收入及稅款等相關信息。

需要補稅,該如何辦理?

如果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且不符合可免於辦理年度彙算補稅情形的,應當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彙算申報並及時補繳稅款。具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 POS 機刷卡、銀行櫃檯、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補繳。

1、年度彙算時需要補稅的,應該在什麼期限補繳完畢?

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需要補稅,務必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2、年度彙算補稅的,有哪些繳稅方式?

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

3、採用郵寄申報的如何補稅?

如果是採取郵寄申報方式進行年度彙算申報並補繳稅款的,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補稅(支持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繳稅方式),或者到主管稅務機關辦 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繳稅。

4、採用由扣繳義務人代為年度彙算的如何補稅?

如果是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可以由扣繳義務人一併代為補繳稅款。也可以自己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繳稅。如果是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補繳稅款,個人應當及時將補繳稅款交付扣繳義務人。

5、如何確定我補稅成功?

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查詢自己的繳稅情況。


附:員工通知模板

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通知

各位同事:

依據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現將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相關事宜,符合規定的情形需辦理,進行退稅或補稅。

1、即日起,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已開通申報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功能,申報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建議大家自行操作,具體流程操作見附件1

(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 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2、確有需要委託單位代辦彙算清繳,應於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並提交財務部(見附件2),需補充提供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

(逾期未確認的,公司無法再集中辦理,請自行申報)

3、委託公司代辦彙算清繳,員工個人需對提供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因提供信息不準確、責任自行承擔。

附件一:個人申報操作流程(包括申報準備、簡易申報指引和標準申報指引)

附件二:單位集中辦理員工確認表(4月30日前提交)

XXX公司財務部

2020年4月

內容來源:廣東稅務、中國新聞網、國家稅務總局、紅網等;秀財網整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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