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很豪迈的一首诗,见到“胡儿”即兴而写,短短28字豪情万丈

人的一生分为不同的阶段,从少年到中年再到老年。少年的人朝气蓬勃,有着远大的理想,不畏惧路途上的一切挑战;中年的人老成持重,遇事三思而后行,更加的脚踏实地;老年人在经历了许多沧桑以后,收获了一双看透红尘的双眼,智慧而平淡,所谓“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每个阶段都应该好好珍惜,但最浪漫,最让人怀念的,自然还是少年阶段,也是我们现在经常歌颂的,青春。

农业社会中的青少年,已经在十年寒窗的路上,在师长的监督下用功苦读,这对少年的天性其实是稍有压抑的,不过一般功课不重,孩子还是能够在课余时间找到做孩子的乐趣,“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就是一例。


高适很豪迈的一首诗,见到“胡儿”即兴而写,短短28字豪情万丈


而游牧社会中的少年,与传统农业社会又有所不同,他们每天早上起来的作业不是去读书,而是去骑马、射箭、喝酒。想来这样潇洒的生活才更符合少年的定位吧,当诗人看到一群胡人少年的时候,一时兴叹,写下了一首《营州歌》。

营州是唐代的东北边塞,大概是现在的辽宁朝阳,唐代对于少数民族的政策是比较宽大的,所以在边塞地区游牧民族也可以和汉族人和睦相处,才有了诗人见到的这副场面。

高适很豪迈的一首诗,见到“胡儿”即兴而写,短短28字豪情万丈

营州歌

唐代: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作者高适,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边塞诗人,与岑参并称“高岑”,以一首《燕歌行》和两首《别董大》名誉天下。

诗的第一句先给我们一个场景,也就是诗人所见的景象,营州的少年郎们已经厌倦了在原野上撒野的日子,穿戴着自己狐皮的裘子,在城墙下练习着自己的狩猎技巧,远处看去朦朦胧胧的一团毛茸茸,煞是可爱。《笠翁对韵》里有一句,“花灼烁,草蒙茸”,与这里的蒙茸都是同一个意思,用来形容小草初生毛茸茸的样子,这里则是形容少年郎搭配上狐裘的可爱模样,可谓巧妙而生动。


高适很豪迈的一首诗,见到“胡儿”即兴而写,短短28字豪情万丈


第二句则从具体的所见延伸开来,开始抒发高适自己的想法和情绪。北地的酒可以饮千钟而不醉,游牧民族的少年十岁就学会了骑马。千杯不醉也是在形容北地的少年,这样来看整首诗都是作者关于这一群营州少年的即兴创作。

即兴,即的是什么兴呢?应该是一种新鲜、振奋又欣赏的情感。高适怀着建功立业的心情来到塞上,看到北地的少年如此英勇豪放,他们骑马射箭,饮酒打猎,丝毫不同于中原的读书人,他们尚武而粗犷,带着一种属于边塞的豪气,这也激起了诗人的豪情,写下了这首即兴、粗糙却豪情万丈的七绝。


高适很豪迈的一首诗,见到“胡儿”即兴而写,短短28字豪情万丈


这也反映了唐朝的开放性,不仅在社会内部,更是在种族之间的,其他朝代能够这样与少数民族和平共处吗?绝大部分是不能的,毕竟在传统儒家的眼里,少数民族都算不上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又谈何平等。

盛唐的浪漫很大程度上与他的开放有关,只有当人的心中没有什么束缚和枷锁的时候,人才能够全心全意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这样的单纯才能造就出浪漫,现代社会与古代相比,人们顾虑的,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想要做到单纯和浪漫实在太难太难了。

盛唐,对于现代人来说,终究只是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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