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記分!

2020年1月1日

《無錫市城市管理領域

失信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正式施行

跟著小布一起

先來了解下

典型案例

夜間施工擾民

施工單位被納入失信名單

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

據梁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崇安寺中隊隊長唐鋆介紹,此前他們查處了兩處夜間施工擾民的工地,根據相關規定,當時城管對這兩處工地的施工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並將其單位納入徵信中國、徵信江蘇的失信單位名單。隨後,兩家單位在招標、合同簽署等方面均受到影響。

“經此處罰後,夜間施工現象明顯得到改善。”唐鋆說,在隨後的半年裡,鑑於這兩家單位沒有出現其他違法行為,城管為他們開具了證明,對他們的徵信進行了及時修復。

政策解讀

如何認定失信行為?

Law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行為,是指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依法行政過程中,發現並處理的行政相對人各種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行為由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認定,認定結果依託無錫城管網上辦案系統與城市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同步,按失信記分規則自動生成。

(我市城管領域失信行為以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和行政強制執行為標準,最大限度避免爭議,失信記錄已實現系統數據的同步和自動生成,並由系統自動發送短信提醒失信主體。)

失信等級怎麼分?

Law

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行為

按照嚴重程度劃分為3個等級,分別是:

●一般失信——累計積分未超過30分的

●較重失信——累積記分30分(不含30分)以上未超過60分的

●嚴重失信——累積記分60分(不含60分)以上的

失信記分具體方法?

Law

●因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被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而被實施有效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的,每起記10分;拒絕履行處罰決定而被強制執行的每起加記10分。

●因從事違法建設被責令限期整改並被實施有效行政處罰的每起記30分;逾期未整改或者拒絕履行處罰決定的每起加記30分;被實施有效行政強制執行的,每起再加記40分。

(重點是對屢罰不改以及違法建設拒不整改的進行失信記分,按照累計計分的規則確定失信等級。)

失信記錄期限多長?

Law

●一般失信記錄有效期為1年

●較重失信記錄有效期為2年

●嚴重失信記錄有效期為5年

記錄有效期自最後一次失信記分生成日起算,有效期滿失信記錄自動清零。

◇一般失信記錄滿1年可自動修復,對失信主體產生的影響較小,滿3個月可按本規定流程和方式申請修復,及時消除失信負面影響;

◇較重失信記錄在無錫城管官網予以公示,對失信修復限制期限較長,滿6個月可按本規定流程和方式申請修復;

◇嚴重失信記錄5年內不得修復,且失信主體信息推送至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或相關政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會讓失信人受到哪些影響?

《辦法》明確規定,對符合嚴重失信認定的,依法依規在出行(乘坐高鐵、飛機)、扶貧救助、子女就業、貸款、評先評優、政策扶持、政府資金支持、新增項目和用地審批、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等方面,給與相應的懲戒。

已有失信行為的如何修復?

申請信用修復的條件

Law

列入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記錄的失信主體,在失信記錄有效期內,可以按照一定條件、相應程序申請實施信用修復。

但有以下情形的,有效期內不可實施信用修復:

1、一般失信最新記分未滿三個月的;

2、較重失信最新記分未滿六個月的;

3、嚴重失信的;

4、在信用修復後一年內再次被給予失信記分的;

5、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或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不可修復的。

(申請信用修復的條件:一般失信滿3個月、較重失信滿6個月可申請修復,嚴重失信和修復後1年內再次被記分的不得修復;鼓勵及時修復,懲戒屢罰不改。)

信用修復的程序

Law

根據無錫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規範失信主體實施信用修復的通知》(錫信用辦[2019]7號)規定,信用修復按照“統一入口、實名申請、流程管理、修復可溯”的操作規範,由失信主體通過信用無錫網自主申請,經信用無錫網規範性審查後,轉交至失信認定部門的市級主管部門處理。市級主管部門對照本辦法相關要求,經核定可以修復的,流轉至原失信認定部門處理,處理結果報市級主管部門後,由市級主管部門負責在城市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對原失信記錄予以變更,並報請信用無錫網對相關公示信息予以撤除。

信用修復的方法

Law

失信主體(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失信個人)參加由所在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組織的城管志願者活動(義務勞動、公益宣傳等)每滿2小時,可修復失信分5分。

●失信主體參加由所在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組織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學習,經考核成績合格的,可修復失信分10分。

●失信主體因突發事件中見義勇為被縣(市)級以上表彰的,一般失信記錄原記分可以清零,較重失信記錄原記分可修復失信分50分。

《辦法》自實施以來

到目前為止

一般失信主體累計1407起

其中企業65件、個體戶174件、

個人1168件

較重失信主體累計2起,均為個人

小布相信

通過政策解讀和典型案例

大家對《辦法》都有了一定的瞭解

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

都該牢記誠信為本

不然,會上“黑名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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