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衡水12188人被納入“失信”名單

5日下午,從市中院召開的“以打促執”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2016年1月到今年5月,我市執行案件中,已有12188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225人被限制高消費,共拘留983人,罰款26次,以拒執罪移送公安部門案件68人次,按拒執罪定罪處罰的9人。

日前,由中院執行局起草、被市委兩辦轉發的《對省法院的貫徹落實意見》以及《關於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市公安局等42個執行聯動部門的協助執行職能和分工,規範了執行聯動部門之間的配合。這為法院對納入失信黑名單卻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實施懲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使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那麼,上了這個“失信”名單,後果到底會怎樣?目前仍有部分人認為自己反正就是沒錢,你能怎麼樣?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上吧,反正自己又不出門不坐飛機、不辦公司、不貸款。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全國範圍內信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原來由一個部門在一個領域對失信當事人實施懲戒,現在變為由多個部門在多個領域對失信當事人共同實施懲戒。懲戒的對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影響範圍涉及到了金融機構審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藥品經營、安全生產、政府優惠性補貼、國有企業監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職、工作人員招錄、文明單位參評、旅遊、度假、限制出境及定罪處罰等30多個重點領域。所以說,以後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將寸步難行:想乘坐飛機當然是不可能的,那坐火車行了吧?行,但是別想買軟臥或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同樣也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出行受限,那自己買車總行吧?對不起,答案是NO。同時以下內容想都不用想:到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旅遊、度假;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進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後,上面的“夢想”通通都要幻滅了。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釋〔2010〕8號)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上支付費用的行為。更慘的是,上了“名單”後,彩鈴也有可能已經被換成了“老賴彩鈴”。桃城區法院為擴大失信懲戒手段,與我市三大通訊運營商公司協定,對失信被執行人採用“老賴彩鈴”,而且彩鈴不能自行取消。“衡水市人民法院溫馨提示,您撥打的機主已被髮布為失信被執行人……”將循環播放。

別急,這還沒完——對於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符合”條件的,法院還會依法對其予以拘留、罰款。自2016年1月到今年5月,我市執行案件中,共拘留983人,罰款26次。通過拘留、罰款,使一批存有僥倖心理的被執行人認識到抗拒執行的嚴重性,積極履行了義務。而對於嚴重妨害法院執行工作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法院會依法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自2016年1月到今年5月,我市執行案件中,以拒執罪移送公安部門案件68人次,按拒執罪定罪處罰的9人。通過追究刑事責任,極大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制裁了一批負隅頑抗的“老賴”,迫使一批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了義務,也給其他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形成了強大震懾。

在此提醒“老賴”們,我市多部門聯手統一阻擊,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後真的會寸步難行。

衡水晚報記者 隋魏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