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欺不可長,空虛不可久
朽木不可雕,情亡不可久
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
失去誠信的人無法立足於世。
誠信是人生路上的一張“通行證”。
但是總有一些人挑戰底線,無視這張“通行證”。
借了錢,還款的時候,卻是各種藉口拖欠,更有明目張膽的不還。
如果故意拖延拒不還錢,那就不僅僅涉及到人品問題,還將面臨法律的懲罰,比想象中更嚴重。
2013年,最高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機構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01
國家出臺一些法律法規,針對老賴。
以下這3種欠款必須還清,根據最新法律規定,可能將面臨坐牢的危險!
.收到法院判決後拒不還款
經過法庭判決後,仍然拒絕還款,那麼債主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相關規定,如果拒不執行法院相關文書,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借款方使用不正當手段佔有他人財產
借款方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欺騙手段獲得借款,且金額巨大。
如果被告上法庭,將會被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將會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至無期徒刑!
.信用卡欠款惡意逾期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相關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且數額巨大,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處以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金。
當持卡人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金額的借款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在滿足這兩點的條件下,當事人會有坐牢的風險。
對於老賴情節嚴重的可能面臨牢獄的風險,情節較輕相關部門出臺了全方位懲罰措施。
02
法院可直接在網上凍結、劃扣欠債人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可通過網絡向金融機構發送電子法律文書,在電腦上就能對老賴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金融財產進行詢查、凍結、扣劃。
互聯網時代,妄想逃債的人,把錢存到哪家銀行都不安全。
不存銀行,存在網絡移動支付,是否可以躲避債務?
答案是:不能。
法院可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現在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
之前由於法律法規更新的滯後,很多老賴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賬戶中,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忽悠法院,躲避追債。
如今法律法規的完善,老賴的錢無處遁形。
即使唯一住房法院仍可拍賣
最新政策規定,“只有一套住房”不再是欠債人逃脫法律制裁的理由。
即使欠債人只有一套房,但其子女有房產,那麼欠債人的房子可被執行拍賣。
如果欠債人全家只有這一套房,債主能為欠債人提供一套較小面積的房屋居住,或為其提供5到8年租房費用的情況下,欠債人的房子也可被執行拍賣。
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即“老賴”。
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網絡平臺消費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接入芝麻信用的相關平臺將全面限制老賴。
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老賴”。
限制出行與高消費
法律規定,欠債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為:
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老賴”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老賴買不了飛機票;買不了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
高消費同樣被限制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購買不動產或新建、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都會受到限制。
限制旅遊、度假、星級以上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限制老賴、炒股、買房、出境
在《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文件中:限制老賴購買高額保險理財產品、炒股、出境等。
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養老金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
人民法院在預留給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後,有權凍結、扣劃其養老金。
這些法規和政策,全方位的制裁“老賴”讓他們無處遁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些惡意逾期拒不還款的“老賴”們,及時還款,不要再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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