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直黨員幹部:請在2月17日18時前到居住地小區黨支部報到!


2月15日,洛南縣委組織部向縣直機關企事業各黨組織發出通知,要求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於2月17日下午6時前到居住地小區黨組織報到,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主動扛起疫情防控責任,全面動員本部門、本系統黨員幹部於2月17日18:00前到居住地小區黨組織報到。

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自覺服從小區黨組織工作安排,組織黨員當好疫情防控宣傳員、物資代購員、情緒疏導員、管控維護員,全力做好服務居民等其他工作。要帶頭遵守縣委、縣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規定,為身邊親友和群眾作出積極示範。

通知要求城關、四皓街道黨工委要統籌協調相關社區黨組織,儘快按照程序指導轄區內居民小區建立黨組織。黨員幹部報到後,由居民小區黨組織彙總上報所在社區黨組織,社區黨組織要及時備案、動態建庫,幫助小區黨組織合理安排報到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報到黨員要做到“十帶頭”,自覺領取疫情防控任務1至2件,切實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通知強調,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及時跟進、加強管理,做好黨員幹部防護保障等服務工作,督促黨員幹部積極參與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縣直機關工委、縣科教體黨委、縣國資委黨委按照歸口,對黨員幹部報到及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通報,並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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