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紹興這七大片區拆遷範圍和補償方式一併發佈!
今日,諸暨發佈2020年拆遷計劃,和拆遷內容一同發佈的還有拆遷補償標準,信息透明度非常高,堪稱硬核!具體文本如下:
諸暨市2020年“三改”專項行動城中村改造和工程項目建設區域內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因實施諸暨市2020年“三改”專項行動棚戶區改造和工程項目建設需要,擬對暨陽街道荷花塘區塊、大雲頭區塊、望雲路38號、浣東街道浣東新村、高湖周邊區域、店口集鎮區域及235國道諸暨段等相關區域涉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按照國務院 590 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市政府 47 號令《諸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及房屋徵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一、房屋徵收目的
為加快實施棚戶區改造及工程項目建設需要,對相關地塊實施綜合改造,並對改造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徵收並補償安置。
二、房屋徵收範圍
諸暨市暨陽街道荷花塘區塊、大雲頭區塊、望雲路38號,浣東街道浣東新村局部區域、高湖周邊區域(盛名路以西工業園區),店口集鎮區域(湄池老火車站周邊等區域),及235國道諸暨段工程沿線陶朱街道、大唐街道、次塢鎮、牌頭鎮、應店街鎮、安華鎮等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具體範圍以房屋徵收紅線圖為準)
三、補償資金情況
項目所需房屋徵收補償資金由各相關出資單位籌措解決,並已全部到位。
四、徵收補償方式
1、住宅房屋的補償
實施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公寓房安置(包括市場化安置)兩種安置方式。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再給予15%的貨幣補助。產權調換公寓房安置實行拆一還一”補差價,由政府提供安置房供被徵收人選擇,被徵收人也可選擇市場化安置,通過向被徵收戶開具《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的形式發放安置房補助,鼓勵被徵收戶向房產市場購置商品房用於安置,房產企業憑《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向徵收部門結算安置房款的安置方式,並按政策相關規定進行具體結算。
2、非住宅房屋的補償
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其中用地性質為工業及工業倉儲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按照成本法對土地及房屋進行評估,並按評估價值進行補償,再給予15%貨幣補助。用地性質為商業或辦公用房的,按照市場評估價格進行補償,再給予15%貨幣補助。
五、相關政策補助標準
1、住宅房屋
(1)搬家費:按照2000元/戶計發兩次,其中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超過80㎡部分按標準再給予10元/㎡計發兩次搬家費。
(2)臨時安置補助費:選擇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或貨 幣補償並自行解決安置用房的,過渡期限為20個月,市區範圍內按照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月20元/㎡發放(鎮鄉按照當地住宅房屋市場租賃情況確定),計發 20 個月;每戶每月不低於500元。
(3)裝潢補償:按照評估的價格補償,放棄評估的按 照 500 元/㎡補償。
2、非住宅房屋
(1)搬遷費:按被徵收合法建築面積200元/㎡計發。
(2)臨時安置補助費:按被徵收合法建築面積200 元/㎡計發。
(3)職工歇業損失:憑從業人員勞動合同、參保依據 及徵收公告前三個月的工資清冊,補助一年期的生活費6000元/人。
(4)停業停產損失補助;依據被徵收企業有效的營業 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納稅證明,按被徵收房地產的評估價值的 6%給予補助。
(5)機械設備的補償:按照評估的價格進行補償,可以拆裝的補償拆裝搬遷調試費用。
(6)裝潢補償:按照評估的價格補償。
六、簽約及搬遷期限
房屋徵收工作計劃在2020年4月下旬開始實施至2020年7月下旬結束,為期三個月,其中在公告規定的簽約搬遷截止日前簽約並搬遷完畢的發給按時簽約搬遷獎,按合法房屋徵收建築面積550元/㎡計發。逾期簽約或搬遷的,不再計發按時簽約搬遷獎。
具體補償內容和補償金額以諸暨市2020年“三改”行動房屋徵收補償相關政策規定和簽訂的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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