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中華財險侵犯消費者權益遭監管通報,涉及代銷私募和信用保證險違規

記者| 苗藝偉

4月16日,銀保監會官方網站公佈了浦發銀行、中華財險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的兩起典型案例。

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犯消费者权益遭监管通报,涉及代销私募和信用保证险违规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表示,2018年9月,浦發銀行代理銷售的私募產品出現延期兌付的問題,引發多起消費者投訴。

經查,浦發銀行存在以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是在准入環節未對所代理的產品進行充分分析,盡職調查不到位,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二是在向部分客戶銷售所代理的產品時,未按照監管要求,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代銷產品並錄音錄像,而是採用上門服務模式。三是產品合同的首頁出現了明顯的浦發銀行標識,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為浦發銀行自主管理理財產品,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四是風險揭示書中未包含產品類型、產品風險評級及適合購買的客戶評級、客戶權益須知等內容,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五是未按照監管要求,在產品發行後持續跟蹤和穿透管理。該行在產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間,未能按照相關規定督促合作機構進行信息披露。

對此,浦發銀行回覆界面新聞稱,該行高度重視銀保監會消保局發佈的通報。在檢查發現相關問題之後,就及時對相關業務流程進行了完善,並要求涉及到的分支機構認真整改。在落實整改的同時,該行保持與客戶的溝通聯繫,認真傾聽客戶訴求;同時敦促產品管理人切實履行義務,維護產品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將認真落實監管要求,堅持合規穩健經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持續不斷地改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此外,對於中華財險存在的違規行為,銀保監會披露,自2019年5月以來,中華財險保證保險投訴集中爆發。

經查,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是未在收到消費者理賠申請後告知消費者理賠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核定,違反了《保險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二是與不符合互聯網金融相關規定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違反了《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三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

此前,2019年8月,網貸平臺厚本金融正式被上海經偵立案,由中華財險承保的厚本金融履約保證險踩雷,且未保障網貸平臺投資人的投資款項而被舉報至上海銀監局。(詳見: 中華保險甩鍋P2P履約險,“真通道假保險”將如何收場?)

根據中華財險官方網站披露,4月13日,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已經對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罰款80萬元,停止接受信用保證保險新業務兩年的處罰。

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犯消费者权益遭监管通报,涉及代销私募和信用保证险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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