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決如何執行?

拿到法院的勝訴判決或者調解書以後,若被告仍不按照判決/調解書確定的內容及時履行的,可以依照判決/調解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後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時,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費,將企業/個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原始股東出資不足的,可以申請追加其為被執行人。

個人名下有房車的,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查封后若仍不履行判決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司法拍賣,以拍賣所得款項履行債務。

若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那麼先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名單,然後查詢有無固定工作,有工資的,可以按月執行工資,直到全部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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