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重操舊業”再盜竊 法院視頻“雲”判決

近日,匯川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楊某涉嫌犯盜竊罪一案,因是疫情防控期間,本案庭審通過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做出了判決。

法院為了減少人員聚集,防止疫情擴散,藉助科技法庭的遠程直播技術,遠程視頻開庭審理了楊某某涉嫌盜竊一案。

經過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間,本案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通過撬破車窗的方式實施盜竊,被盜竊車輛分佈在紅花崗區、匯川區各小區內、路邊等處。

匯川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員額法官 周朝暉介紹,這個案子被告楊某實際上是一個慣犯,多次實施盜竊,在這個案子我們審理期間,實際上他之前已經有兩次在紅花崗區作案,但是他自己身患疾病取保出來,他在取保過後一段時間又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所以本案包括前面兩起,有9次盜竊作案。

據調查,2017年,被告人楊某某因盜竊罪曾被桐梓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此外楊某某還有吸毒史,並身患疾病,多年來不工作,僅靠盜竊他人財物為生,盜竊的財物被其揮霍一空之後。2019年10月22日,楊某某因再次盜竊作案,被匯川公安分局抓獲。

匯川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員額法官 周朝暉表示,他這個情況因為多次盜竊,數額較大,那麼依照法律的規定的話應該對他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而且他也是屬於累犯,因為他前一次刑滿釋放五年內再犯,實際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所以依法對他應當從重處罰。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採用秘密手段盜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構成盜竊罪,法院依法做出判決。

被告人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責令被告人楊某某退賠各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5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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