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公積金存廢:取消為企業減負?取消會減損職工利益?】

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始於上世紀90年代,初衷是為了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昨日,清華產業轉型顧問委員會主席黃奇帆撰文《新冠疫情下對經濟發展和製造業復工的幾點建議》,談及疫情對中國經濟發展和製造業的影響時提出,建議取消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他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從新加坡學來的,現在我國房地產早已市場化,商業銀行已成為提供貸款的主體,住房公積金存在的意義已經不大,將之取消可為企業和職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然而,個人認為:針對已經有房屋按揭的人來說,公積金不能取消!取消住房公積金,就是減少那部分人的直接還款來源,很多人都是每年取一次用於還房貸,取消直接加重還房貸的壓力,增加市民負擔壓力。為了減少企業壓力,就要減少國民收入,做法隨直截了當,但無效果反而加重人們房貸壓力,也不會在企業踏踏實實工作,到頭來企業利潤也不高。主要還是靠國家政策出臺,高效的政府管理團隊對政策的實施,以及企業加大人才培訓、企業管理經營能力。取消住房公積金,企業壓力也不會少太多,實質性的東西沒有做好,比如經營能力、國家政策等,企業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再說,企業現在壓力大,根本原因不是市民導致的,而是部分管理者管理能力差導致的。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收入,降低負擔,還是要從以下入手:1、加強各種管理政策出臺。比如:企業審批環節,同行業內不能隨意批一些公司進來,導致惡性競爭,減少企業利潤,加速行業惡意發展;對轄區企業管理環節,做到規範企業各種經營行為,約束企業隨意裁員計劃,準確瞭解企業利潤和稅務情況。很多老闆資產特別多而公司每年利潤特別少,因為找了代賬公司做賬;規範代賬公司管理,出臺相關政策加以約束和規範代賬行為,出現假賬行為則罰得老闆傾家蕩產;2、加強對企業的獎懲制度;3、調整現有GDP為考核目標形式,不能再成為黨政領導班子成績,而應該把轄區企業利潤、環保數據、就業情況、市民孩子入學情況、教育成績、轄區職業學校培訓相關指標、政府部門被投訴的情況、醫療情況等綜合開發出一套考核政府班子的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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