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如何牢牢掌控公司控制權


創始人如何牢牢掌控公司控制權


掌控公司控制權有多種方式,今天小編只講個人認為最穩妥的方式,如果以下幾種情況都不符合貴公司,需請專業的股權設計顧問諮詢方案。

一、公司設立

1、組織形式:

公司成立首先是選擇組織形式,共有四種組織形式。分別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按理說合夥企業最適合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但是一般創始人是要承擔無限責任的,小編不建議,所以這裡不討論合夥企業。而股權有限公司,一般是需要上市進行股權改制或者基金類公司,一般這類公司都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來進行股權設計規劃,小編在這裡也不討論。所以,今天只討論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初創企業也建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資金與經營範圍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註冊資金不要過高,如果是互聯網公司,建議是註冊資金100萬起,IDC、ISP、呼叫中心、SP以及涉及外資電商等需要工信部批證經營的建議註冊資金1000萬。其他行業需要許可經營的,可先了申請最低註冊資金,以及經營範圍再決定註冊公司,以防後期再次進行工商變更給企業經營帶來不便。

3、公司章程

有些企業在設立公司的時候直接找的代辦公司,讓代辦幫忙代寫公司章程,這類公司一般都是個人絕對控股或者“夫妻店”式的公司。如噹噹網這類夫妻對半分股,這種模式是有很大經營風險的,可以參閱小編寫的《 》。

如果是幾個人合作創業,或者後期打算引進風投的企業,一定要注重公司章程的撰寫,這是今天小編要講的重點之一。接下來我們就進入今天第一個重點,AB股設計。

(1)絕對控股:

第一種創始人控制公司的股權設計就是,創始人絕對控股三分之二,也就是佔股66.7%

(2)AB股涉及

絕對控股是基於同股同權,而很多互聯網企業由於需要引入風投,創始人不可能進行66.7%的控股。在這種情況下,就有了我們今天要講的同股不同權的AB股設計。什麼是同股不同權,可以參閱小編寫的《 》《 》。

舉例:比如有兩個創始人,A創始人佔股3.5%,B創始人佔股0.5%,其他股東佔股百分之96%。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約定,普通股和特殊股之分。普通股持有分紅權和部分投票權,特殊股沒有分紅權有投票權。1股特殊股等於普通股20倍的投票權。也就是說A創始人擁有70%的投票權,擁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並且在公司章程裡再加上一條,若是A創始人因故去世或不再擔任公司高管時,名下3.5%股份的3%由B創始人優先回購。這樣B創始人的股份是3%,B創始人擁有的是特殊股,擁有70%的投票權。為什麼要這樣?因為在章程裡還會有一條,特殊股在持股人不再擔任公司高管時,特殊股自動失效。

4、股權稀釋

那按照上面的說法,公司創始人就不需要持股那麼多了,可以放出去80%的股權了。不是的,中國上市互聯網企業應該只有劉強東東哥有這個實力,1票抵20票成為上市公司董事長。百度上市李彥宏是1票抵10票,最近上市的小米,雷軍也是1票抵10票。這種股權結構需要創始人有很強的個人魄力,股東才會願意的。東哥這類人,真心沒有幾個。那咱們按照1票抵10票來算,那就是持股7%,不是也可以放出去80%嗎?

還是不行,為什麼?

創始人如何牢牢掌控公司控制權

在上市之前企業前期還有A輪、B輪、C輪等融資,都會對股權進行稀釋(股權稀釋詳情將以單獨的文章來講)。所以企業前期最好對企業未來上市做一個初步的規劃,當然也不是意味著把股權死死拽在手裡。不過在進行下一步融資計劃之前,一定要把控制權握在手裡,如果引進下一輪風投或者打算上市融資之前。可能存在股權稀釋,失去控制權風險的時候,一定要先進行股權回購,引進資金股權稀釋之後,仍然持有絕對控制權。

5、上市

A股是不支持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的,新四板支持,不過上這個版的意義不大,不能公開發行。紐交所、納茲達克支持,不過近些年不是很理想,港股重新開放同股不同權的制度。所以,內地企業,在港股上市是相對而言比較穩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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