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之路重重阻礙,合眾人壽再度“引戰”,卻遭穆迪下調評級

引進戰略投資者募資16億,老牌壽險公司合眾人壽籌謀上市卻遭穆迪下調評級,“禍”因資本狀況轉弱,綜合償付能力連年下降,接近監管紅線。從2010年起就有合眾人壽上市的計劃傳出,迄今已是8年過去,合眾人壽的上市之路到底走到哪一步了?

近期,據媒體報道,合眾人壽意在向上市發起衝擊。消息稱,合眾人壽此前已與國內外多家投資人接洽,初擬先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引進新投資人,預計擴股約2.7億股。據悉,在綜合考慮內含價值、新業務價值等多種因素後,初擬每股價格6元。按此計算,此次募集規模超16億元。

2010年,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就曾表示,公司計劃將於2015年上市。2015年底,市場傳出其將拿出10%-20%股份引入戰略投資者,此舉被視為鋪路上市。

2016年“兩會”期間,戴皓公開承認,合眾人壽正在進行最後一輪引入戰略投資者工作,並在研究員工持股計劃,上市規劃將在2018年或2019年。

而合眾人壽近期啟動引進戰投工作之舉也被媒體解讀為劍指上市。對此,合眾人壽回覆媒體稱,合眾人壽引進戰略投資者工作仍在積極開展當中。自2005年成立以來,公司逐步形成以壽險為主,包含資產管理、財產險和銷售公司的集團化發展模式,並大力發展養老產業。未來,合眾人壽將持續堅持以合規發展為基礎、價值發展優先,穩健經營。

上市是公司未來的發展目標之一,但具體時間要考慮公司發展狀況、公司價值以及市場機會等多方面因素。

“合眾人壽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募資可能是為上市鋪路。”一位資深保險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當然,也不排除只是為了補充資本金、提升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可能性。”

  •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連年下降,靠近監管“紅線”

然而,與此同時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已將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Baa2 的保險財務實力評級 (IFSR) 以及 Baa3 的高級無抵押債務評級列入下調複評名單。

對此,穆迪給出的理由是,下調複評主要反映過去兩年內合眾人壽的資本狀況有所轉弱。主要受資本基礎削弱及風險資本計提增加影響,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已從2016 年3月底的 291%降至2017年底的164%。雖然合眾人壽正在引入戰略投資者以改善其資本水平,但相關注資的時間以及額外資本能否將其資本實力恢復到之前的水平存在不確定性。

據合眾人壽披露的2017年報顯示,合眾人壽在2017年末時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61.61%,相較於2016年的209.30% 有明顯下降。綜合其過去的年報來看,合眾人壽在過去三年間,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呈現下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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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從合眾人壽的年報數據來看,其淨利潤也自2015年來逐年下降。

上市之路重重阻礙,合眾人壽再度“引戰”,卻遭穆迪下調評級

圖片來源:合眾人壽年報(2013-2017)

穆迪還指出,若出現以下情況,則合眾人壽的評級有可能被下調:(1) 償付能力充足率持續低於 180%;(2) 高風險資產比率持續高於 300%,同時繼續保持較高的房地產投資集中度;(3) 盈利覆蓋率持續降至 2 倍以下; (4) 盈利能力出現大幅波動或下降,資產回報率持續下降至 0.5%或以下。

在合眾人壽2018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略有上升,但仍然在1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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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摘要

此外,穆迪分析師朱茜進一步指出,“由於保障型產品在合眾人壽的總體業務構成中權重較小,該公司的利潤主要來自利差益。”“儘管合眾人壽在過去6年(2012年到2017年)持續盈利,但與國內受評同業相比,其盈利能力相對較弱,同時盈利能力受資本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對市場波動較為敏感。”

  • 大股東行賄拖累上市進程

據其年報顯示,合眾人壽大股東為第一大股東中發實業(集團)持股46.06%,其餘股東包括斯邁特投資、西藏德凡創業投資、西藏楚漢經貿、北京天信傑投資以及太陽生命保險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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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據天眼查顯示,中發集團創始人為戴皓,其同時為中發集團法人,現任中發集團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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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8月,中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戴皓11年前的一筆行賄款,隨著受賄人原武漢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餘信國被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二年八個月而曝光。

餘信國因犯受賄罪被判刑,包括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在內的8人在其受賄名單中。為感謝餘信國為合眾人壽高管人員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供幫助,2006年下半年戴皓通過餘信國妻聶某(另案處理)行賄了10萬元。

而根據證監會2014年5月公佈並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發行人本身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根據餘信國一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其判決日期為2017年2月14日,該判決書公佈日期為一個月後的3月24日。

也就是說,按照上述《辦法》中的規定,戴皓早年的這起行賄行為,或對合眾人壽上市進程產生一定影響,合眾人壽登陸A股市場的計劃,最早也要等到2020年年初。

  • “挖角”平安,擴張路上頻遭監管

早在數十年前,成立不久的合眾就曾因挖角平安高管引發廣泛關注。2005年10月,時任平安人壽北區總經理的丁當提交辭呈,一同離開的還有平安人壽前廣東分公司總經理胡國萍和原黑龍江分公司總經理夏樹海。

此後,平安人壽與合眾人壽人員之間淵源不斷。

2007年2月,丁當掛冠離開,重歸平安人壽擔任副總經理一職;夏樹海重歸平安人壽任陝西分公司總經理,胡國萍亦已於7月遞交辭呈。

2014年底,合眾人壽再度挖角平安人壽總經理柳志堅。柳志堅曾任職於美國友邦、英國保誠等國際保險公司,2005年1月加入中國平安,在中國平安任職近十年。2015年,柳志堅轉任合眾人壽總經理。

柳志堅在中國平安近十年裡,曾擔任平安人壽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務,於2012年接替升任董事長的丁當擔任平安人壽總經理,分管平安人壽個險日常經營管理,兼分管北區事業部及其下轄單位。

不過,在今年一月,加入合眾人壽2年擔任總經理一職的合眾人壽總裁柳志堅辭去總經理一職。合眾人壽相關人士表示柳志堅將返回香港。在柳志堅任職的三年時間裡,合眾人壽年規模保費平臺穩定在200億以上,營銷員隊伍增長超過8萬人。

與快速擴張對應的是,合眾人壽近年間,也在不斷遭遇監管處罰。

今年1月,北京保監局對合眾人壽北京分公司“未按照規定報送或者保管產品說明會錄影錄像且逾期不改正”、“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共計處以40萬元的行政處罰。除了對機構的處罰之外,還有兩位高管受到了處罰,時任合眾人壽北分副總經理、營銷部經理分別被處罰14萬元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7月19日,保監會於對合眾人壽下發處罰決定書,其中包括合眾人壽總公司以及11名高管人員。根據處罰決定書,合眾人壽存在三項違法,一是部分人員未取得任職資格實際履行監事及高管職責;二是虛列費用647.88萬元;三是虛假髮票報銷113.68萬元。保監會對上述違規行為,對合眾人壽累計罰款55萬元,其中因虛列費用的行為被罰45萬元;累計對11名高管處罰40萬元。

在2017年7月7日、6月29日合眾人壽因虛列費用等行為被黑龍江保監局下發處罰決定書,分別被罰款12萬元、11萬元;

2017年5月25日被寧夏保監局因虛列費用現象被罰20萬元;

2017年3月20日因對保險產品虛假宣傳,相關責任人被遼寧保監局罰款1萬元,合眾人壽本溪支公司被罰款5萬元;

2017年1月17日合眾人壽莆田中支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福建保監局處以14.5萬元罰款。

歷史上,合眾人壽還因償付能力不足接連收到保監會監管函,並曾在保監會通報文件中被指出在投資方面亦存多個風險點。

2010年合眾人壽第一次提出上市計劃,2016年合眾人壽二度規劃上市,如今合眾人壽再度啟動引進戰略投資者,卻遭穆迪列入下調複評名單,合眾人壽的上市之路仍然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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