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股權”和“控制權”的關係,老闆就危險啦

不懂“股權”和“控制權”的關係,老闆就危險啦

創業是個很艱辛的事,由於不懂“股權”和“控制權”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有的創業者因急於壯大企業,藉助外力——融資,而把控制權弄丟了;有的創業者由於當初股權結構設計的不專業,導致公司僵局,企業無法正常經營。

企業融資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控制權由大到小逐步向外部投資人讓渡的過程,當創始人的股權被稀釋到一定程度時 ,若無特別約定,控制權就會受到威脅。

這方面最大的教訓就是:大家知道“去哪兒網”創始人莊辰超吧?他因不能對抗擁有約68.7%投票權的百度,無法阻止“去哪兒網”與“攜程”合併,2016年1月4日宣佈正式卸任“去哪兒網”CEO一職,最終選擇出走。

還有大名鼎鼎的王石,由於他放棄了萬科的股份,希望自己的隊伍都是職業經理人,他自己也只做萬科的一名職業經理人,導致萬科於2016年發生股權大戰,創始人王石因已放棄了個人股權,在萬科股東大會上已沒有了話語權,於2017年6月30日正式辭任萬科董事會主席。

可能有的朋友想說:咱沒有多大的想法,不過是開公司掙點錢而已。

我再舉一個我實際處理過的小小的案例:

甲、乙是好朋友,二人各出資50萬共同設立了一家公司,由於二人是好朋友,有事共同商量,股權也就平分,各佔50%。一開始二人信心十足,公司乾的有聲有色。但是後來,二人之間在用人上、在花錢上、在誰說了算的問題上等等,經常發生不同意見甚至發生爭吵,逐漸的,二人矛盾越來越大,最終徹底決裂,對於公司的經營決策,二人再也無法形成一致意見,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形成僵局。

控制權就是掌控公司的權力。單從表明上看,想要實現創始人的控制地位,須擁有一定的控股權,但是,從專業角度來講,控制權與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有關,不一定非得持股到一定比例。

一般情況下,公司控制權分如下幾種:

1、股東會的控制權:可通過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持股、表決權委託、一致行動人協議來控制。

2、董事會的控制權:可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過半數的董事席位由大股東委派等方式來控制。

3、管理層的控制權:可通過總經理、財務總監、市場總監、技術總監、運營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人選的選聘來確定對管理層的控制權。

大體說來,實現公司控制權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股東的多數席位達到股東會控制的目的;

2、掌握董事提名權(寫入章程)以達到董事會控制的目的;

3、以減少所有權的方式,達到控制的目的;

4、通過股權架構設計、類別股份設計達到控制的目的;

5、增加外部董事、設計提名權或引進新投資者,達到控制的目的;

6、通過公司章程的設計,達到控制的目的;

7、通過投票權委託,達到控制的目的;

8、通過一致行動人協議,達到控制的目的;

9、創始人通過有限合夥對持股,把握公司控制權。

四、股權不一定等於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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