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

一、項目危險源辨識範圍

包括項目所有工作場所(常規和非常規)或管理過程的活動;所有進入項目區域人員(包括外來人員)的活動;機電安裝項目部內部和相關方的機械設備、設施(包括消防設施)等;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和條件;施工人員的勞動強度及女職工保護等。

二級建造師: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

一、危險源的種類

1.第一類危險源

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能量釋放(如爆炸、火災、觸電、輻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能力和危險物質,包括機械傷害、電能傷害、熱能傷害、光能傷害、化學物質傷害、放射和生物傷害等。

2.第二類危險源

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其中包括機械設備、裝置、原件、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即發生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行為結果偏離被要求的標準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由於環境問題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三、危險源辨別方法

1.直觀經驗法

辨識危險源可根據危險源產生的因素,憑人的經驗和判斷力對施工環境、施工工藝、施工設備、施工人員和安全管理的狀況進行辨識和判斷,從而做出評價。施工現場經常採用這種方法對危險源進行辨識,進而採取預防措施。

(1)對照、經驗法:對照有關標準、法規、檢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員的觀察分析能力,藉助於經驗和判斷能力直觀地評價對象危險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2)類比方法: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統或作業條件的經驗和職業健康安全的統計資料來類推、分析評價對象的危險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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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檢查表(SCL )

把整個工作活動或工作系統分成若干個層次(作業單元),對每一個層次,根據危險因素確定檢查內容並編製成表,形成了整個活動或工作系統的安全檢查表。對每一個作業單元進行檢查。

優點:簡單易行;缺點:受辨識人員知識、經驗和現有資料的限制,可能出現遺漏。

3,預先危險分析(PHA )

(1)某項工作開始前,為實現安全生產而對生產各要素進行的初步或初始的分析,對存在的危險性類別、出現條件、導致事故的後果進行分析,其目的是識別與生產有關的主要危險源,鑑別產生危險的原因,預測事故出現對人體及生產產生的影響,判定已識別的風險等級,並提出消除或控制風險的措施。

(2)通常用於對潛在危險瞭解較少和無法憑經驗覺察的工藝項目的初期階段。

(3)分級編制。先要編制生產過程的概念設計說明書。評估危險等級: 1級為安全,級為達危險臨界的, 3級為危險等級, 4級為災難性危險等級。針對生產特點列出危險性和危險狀態:

1)物料、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的危險性和危險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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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環境是否存在危險的狀態,防火及安全設備的配置是否合理和足夠;

3)裝置設備及設備佈置是否存在危險的狀態;

4)勞動者的操作活動是否存在危險狀態;

5)生產過程中,工藝過程間是否存在危險的狀態。

4.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 HAZOP)

對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嚴格審查和控制的技術。

5.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1)用系統危險率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危險大小的半定量評價方法。險性的分值等於三種因素指標值即事故可能性大小的概率、人體暴露危險環境的頻次和故可能造成的後果概率的乘積。

(2)評定風險的等級

根據乘積值,評定風險的等級。一般可定性分為5級: I級為可忽略風險; II級為可容許風險:; III級為中度風險; IV級為重大風險; V級為不容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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