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懷孕生下女孩無力撫養,雪天扔公園被凍死,如何評價此案?

案例

】朱某(女,30歲)在某足浴店已經呆了七八年,她這個人賣淫自我要求不嚴,如果戴套的單次300元,包夜1000元,如果不戴套價格需要翻倍。當然第二天,如果是不戴套,朱某要自己吃一次性避孕藥。然而朱某近期有父母要來看她,她準備帶父母玩幾天,於是忘記了吃避孕藥,也就那麼巧,朱某發現自己懷孕了。當然,朱某以前也打過幾次胎,醫生也說過,她如果再打胎,再懷孕的概率很小。於是朱某靈機一動,準備金盆洗手,找個老實人嫁了算了,當然速度得快。然而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朱某始終沒有找到心中的“老實人王某”,也算是沒辦法,朱某自己把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孩。朱某也不敢給父母說這個事,也找不到孩子的父親,父母那邊每月還催著她郵寄錢,沒辦法一咬牙,朱某在一個下雪天,將剛出生不到10天的孩子早上8點放到公園,導致孩子被凍死。

賣淫女懷孕生下女孩無力撫養,雪天扔公園被凍死,如何評價此案?

本案系真實案件改編,筆者只是對原案人物姓名進行了模糊化處理,保留了原案的基本事實。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定以及法律原理對此案進行簡要分析,不到之處請各位批評指正。

朱某的行為構成遺棄罪

《刑法》第261條 【遺棄罪】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遺棄罪保護的法益:被害人生命和身體的安全。

(2)扶養包含家庭成員之間的扶養和非家庭成員之間的扶養。在家庭成員中扶養一次包含孩子對長輩的贍養,長輩對孩子的撫養已經同輩或者夫妻之間的扶養。

(3)

拒絕扶養的表現1、將需要扶養的人移動到危險場所;2、將需要扶養的人從一個危險場所移動到另一個更危險的場所;3、將需要扶養的人遺留在危險場所。

(4)情節惡劣是指遺棄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遺棄行為導致被害人身體嚴重受損甚至死亡。

賣淫女懷孕生下女孩無力撫養,雪天扔公園被凍死,如何評價此案?

本案中,朱某是孩子的母親,屬於天然的孩子撫養人,其將孩子移動到冰天雪地的場所是拒絕撫養的變現,而最終她的行為導致了剛出生的孩子死亡,達到了情節嚴重。因此朱某的行為完全符合遺棄罪的犯罪構成。

朱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遺棄罪和故意殺人罪不是對立關係,故意殺人罪也可以以“不作為”的方式進行,當然這都屬於故意犯罪,只是故意的內容不同。遺棄罪並不要求行為人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殺人罪卻要求達到這個程度。

根據司法實踐:如果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放到福利院、醫院等行人較多的場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只能認定為遺棄罪

,而將被害人放置到人跡罕至的場所,比如將行動艱難的老人帶往懸崖邊不管,則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結合本案,因為冬天的公園早上8點,是否屬於人跡罕至呢?這個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賣淫女懷孕生下女孩無力撫養,雪天扔公園被凍死,如何評價此案?

結語:這是一個令人痛心的案件,朱某作為一個母親,我們先不管其職業是否違法,對於自己的孩子,你就那麼忍心不管麼?有的時候自己生活再艱難,也不能難了孩子,你還記得你的父母是怎麼撫養你的嗎?有的人說:我自己孩子,我自己生的,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我想給你說的是:父母和孩子只是一種關係,每個生命自出生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孩子不父母的私人財產,他們是生命有生存權利的生命個體,尊重孩子就是尊重人類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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