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大明,大唐对待外国人的标准是什么?

五千年中外战争风云录


大唐的最高学府叫国子监,下设六馆,相当于六大专业,分别是国子、太学、四门、书馆、律馆和算馆,几乎涵盖了当时所有行业。

国子监一把手,叫国子监祭酒,属于三品文官,韩愈老师就做过这个岗位。

唐太宗时期,国子监只设在长安,到了唐高宗,洛阳也开了分校,前者叫西监,后者叫东监。

大唐盛世,万国来朝。

来大唐的外国人,基本有四类:经商、使团、僧人,以及留学生。其中,僧人也是来学习佛教的,可以叫做留学僧。

站在雄伟的大明宫向南望去,长安的天际线顶端,就是慈恩寺大雁塔,这是当时世界上的佛教最高学府,它最出名的校长,叫唐玄奘。

在开元时期,长安的外国人将近10万,其中,“太学诸生三千员,新罗、日本诸国,皆遣子入朝受业。”

咱们今天聊的,就是这三千太学生里的留学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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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是每年稳定的学生数。整个太宗贞观年间有多少留学生呢?

据《儒学传序》记载:“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等诸国酋长,亦遣子弟入于国学之内......八千余人,济济洋洋焉,儒学之盛,古昔未之有也。”

贞观总共23年,留学生8000人,这是古代来中国留学的高峰了。

请注意,这段记载里有四个字“诸国酋长”,也就是说,来的都是各种王子、高干子弟,非富即贵,落后国家的平头百姓,是没有机会来大唐留学的。

这样的“诸国酋长子弟”来留学,中国话还不会说,就让人家学《论语》、《尚书》、《春秋》,是不是可以降低标准了呢?

并没有,至少我没看见这方面的记载。大唐对外招生制度,还是很严。

比如,有个叫“橘逸势”的日本留学生,汉语说得太差,就没让他进入太学,这哥们儿只能在长安报培训班,学个蓝翔技工啥的,不过后来的橘同学很争气,苦心钻研柳宗元,文章、书法也是一流。

再比如,日本第十八次派来的留学生,其中有两名,一个叫半须贺雄,一个叫长岑高名,这两位也是入学成绩太差,竟然被拒收了。

要知道,当时的日本人来中国,那真是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是拿生命来学习啊,可大唐不管这些,成绩差,回老家复习吧,让你转眼都飘散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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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唐最高学府的留学生,会非常幸福。

这里不收学费,食宿全免,还发四季服装,朝廷对留学生跟大唐学子同等对待。

这已经是相当优厚的待遇了。

至于生活费、用水、用电之类的补助,没有的事,带空调的单间,想都别想,跟大唐学生一起挤宿舍吧。

买书、笔墨纸砚以及其他费用,还得自己掏钱,想在西市上买个波斯进口香粉送给平康里一个姑娘,更得自己掏钱。

另外,给老师的那部分学费,留学生也得缴,不能搞特殊,这是中国尊师重道的传统,也是大唐律法规定。

要说这条规定,还是山东优秀教师孔子他老人家定的,学生拜师,一律交腊肉,当时叫“束修”,后来“束修”就演变成了各种货币,包括实物和银钱。

比如,有个叫李同的新罗留学生,来大唐时,就带了三百两银子。

有必要说一下,三百两在当时是什么概念。

明清时期冶炼技术大幅提升,白银依然是硬通货。在《红楼梦》里,赵姨娘、周姨娘这样的二房太太,月薪才二两,资深大丫鬟一两,普通小丫鬟才500钱,贾母、王夫人这样的一把手、二把手,月薪才20两。刘姥姥进一趟大观园,弄到20两,够他们一大家子花一年。

唐朝的银子,购买力远超过明清,日常生活一般不用,都是大宗交易才用。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4000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这个新罗的李同学,一下子带了120万,这些钱是他九年的生活费。(当时规定留学最长九年)

看到没,大唐对于留学生,并没有过分的奖励,你是来学习的,免除你大头儿学费,已经很优待了。

大国的包容,是平等对待,不是包你所有花销、容你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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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唐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整一部法典,意义重大,里面对涉及外国人的条文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意思是:所有外国人,同一国家的人之间发生案件,以他们本国的法律来;不同国家的外国人犯案,均按照唐律来。后一条,已经具备现代法律精神了。

一个外国留学生,你在长安大街上推搡一下武侯、不良人试试?立马赏你个一丈红,国子监才不会保你。

除了青楼歌姬,大唐的良家女子也不是你随便乱碰的。《唐律》又规定:“诸蕃使人所娶汉妇女为妾者,不得将还蕃”。意思是,要娶大唐的姑娘可以,只能入赘,恕不远嫁。

有一说一,这条不符合现在的婚姻自由精神,但可以看出大唐的硬气,我们的姑娘到了你们那里,将来受欺负咋办?

这些是针对所有外国人的,落到留学生,可能更严,期末考试不及格、赌博、羞辱老师,严重者,勒令退学,滚回老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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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个问题是否和最近几天的广州黑人打护士、青岛外国人插队检测有关。

回到问题本身,在对待外国人上不存在标准问题。比如法律上肯定是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事实上在古代很少有现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移民潮。劳动力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古代互通有无相对简单。大多数来往的商人都是行商,在管理上相对容易。

汉代,特别是汉武帝积极对外扩张。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赵破奴奇袭楼兰、李广利远征大宛,后设西域都护府。向东灭卫满朝鲜设汉四郡;向南收复南越。西汉版图东抵日本海、南吞交趾、西逾葱岭(今帕米尔高原)、北达阴山。可以说在古代世界还没有联通的年代,是亚欧大陆的霸权国家。我国又是先进的文明型国家,外国人自然是以“夷”待之。

唐代也差不多,四周降伏。明代比较有意思的是嘉靖年间,葡萄牙人在广东福建沿海抢劫和贩卖人口。明官府诏令东南沿海各省水师,遇佛郎机船可立毁之,遇佛郎机人可立杀之。然后有些葡萄牙人就被当众阉割,衔着他们的丁丁在广东大街上游街示众。

“大明帝国海军上将俞大猷(1503-1579)这样形容葡萄牙人的战斗力:“葡萄牙人唯一的武器就是一把软剑,他们的海战能力比我们的士兵差远了,而在陆地上,长矛也能制服他们,只有他们的火枪稍微复杂,还有就是大炮的威力比较大。然而官军很快就吸收了葡萄牙大炮的精华,并加上明朝自身冶金技术的优势,根据缴获自行仿制出来佛郎机炮.。就是日本的火枪,质量都更加上乘”。

——----ToméPires,Armando Cortesão, Francisco Rodrigues (1990). Armando Cortesão, ed.

《东方志:从红海到中国》,本书是葡萄牙派往中国的第一位使者佩雷斯撰述的从非洲东海岸到中国、日本沿线的地理、风俗、气候、经济、政治、历史等诸方面的记述。

谈这么多,关于外国人的待遇问题和国人对外国人心态上的瑕疵,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是近代史影响下的结果。可以说是近代以来由民族弱乱所产生。从最近关于外国人的热点事件上广大网友的反应看,可以看到这种心理正在慢慢扭转。我们不必怀念汉唐。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大家要少点民族怀疑论和历史虚无主义。伴随着国家强大和民族复兴,这些问题最终都将迎刃而解。天佑中华。


勸學


大唐、大汉、大明对和平共处、真诚相待的外国人都是以礼相待、以诚相交,但对侵犯我国领土、杀我同胞的外国强敌也是坚决打击,捍卫自己领土、保卫自己国家和子民,也是毫不留情予以彻底消灭。


小龙女5505


汉、大明、大唐对待外国人的标准是一致的,那就是是否遵守我国的法律。遵守了就平等对待,和平共处,如果不遵守,那就要依律从重从严处理。

中华文化是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文化,并且中国历朝历代除了满清都非常注重与海外诸国的联系与交往。但随着中外联系和交往的日益密切频繁,大量外国人以各种原因涌入中国,其中主要的原因是:1、使节2、经商3、流亡逃难4、留学学习5、传教。但不管什么原因,基于外国人来华数量巨大和来往频繁,已成为事实,因此中国历代都非常重视对于在华外国人的管理。

一、当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历朝对待外国人是以“和平”“平等”“友好”为主。

汉朝时期,对外国人以“宾客”相待。接待外国人热情,有礼。接待外国人的地方叫“固鸿胪”,接待外国人的导游翻译叫“译官”。唐朝时期,中国人对他们也极为有礼。外国人云集的地方,人们称之为“鸿胪寺”,接待外国人的地方叫“礼宾院”,对外国人也是以“宾客”相待的。会同馆是明朝专门接待朝贡人员住宿的大规模驿馆,四夷馆和鸿胪寺也是与朝贡制度有关的管理机构。四夷馆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翻译机构,在以前的朝代虽然都有从事翻译的官职,但建立专门的机构,是从明朝开始的。

明朝还允许外商在中国永久居住。明代西欧著名传教士利玛窦在一本书中写道:“外商中有很多已在此地(指肃州)娶妻,成家立业,因此他们被视为土著,再也不回他们的本土……根据法律,在那里居住了9年的人就不得返回他自己的本乡。”

明朝对丝绸之路的管理较为得当,绝大多数外商都能按照明朝的法令从事贸易,这使汉唐以来的丝绸之路在明代大放异彩。明朝通过对丝绸之路的管理稳定了西北边疆,与众多的西域国家进行广泛的接触,长期和平友好,频繁贸易往来,使明代丝绸之路成为开放之路、商业之路和旅游之路,对当时西北地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但对于违反中国法律的外国人则依律处罚。

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这是军事上。

民事上汉朝对居留中国的外国人一概按照已有的法律进行管理,任何来华的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汉朝法令。《汉书·西域传》记载了一件楼兰王子在汉朝犯法的事情,“楼兰王死,国人来请质子在汉者,欲立之。质子常坐汉法,下蚕室宫刑,故不遣”,虽然贵为楼兰王之嗣子,但触犯汉律不仅不准回国,而且还被按律处以阉刑。

到了唐朝,对外国人犯罪问题开始有所区分,《唐律疏议》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如果犯罪事件发生在同类外国人之间,比如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新罗人,那么就按新罗国法律处理。而如果涉事的是百济人和新罗人,那么就按唐朝法律处理。

但在明朝就不再做这样的区分,《大明律》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在华犯事的外国人一概以大明法律制裁。

三、注重来华外国人的入境管理

唐代规定,外商入境必须先在边关提出申请,由地方政府申报中央政府批准。唐代有“互市”制度,外商与华人交易必须经“互市”进行。互市的场所是一个四面由堑壕篱笆围绕的院落,入口有专人把守。交易之日,商人携带商品在卯时后来到市场,先与管理官员核定物价,然后开始买卖。

从海路来中国的外商抵境后,须先赴市舶司衙门,由市舶司将货物登记在册,代为保管。之后,商人须交纳30%左右的人口税后,领回货物,方可在广州列肆交易。进入内地,则须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外商在中国旅行和华人一样,必须凭官方发给的通行证,即所谓“过所”,上面写明旅行者以及陪同人员的姓名、年龄以及所隶属宗族,注明随带的白银与物品。

宋代政府制定了“招徕远人、阜通物货”的国策,扩大与海外诸国贸易的范围。外商抵岸后,须将货物送存市舶库,经官府抽税、核价以后,才可领回货物在民间销售,程序大体上与唐代相同。

明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第一,每一使团进入嘉峪关时,必须出示关文,并逐一登记,不能随意入关;第二,外商在明朝境内从事贸易时,不得大量收购禁卖物品,如茶叶、罗绮、箭竹等,不能将熟铁、兵器等夹带出关;第三,外商必须遵守中国法令,不得殴打中国居民,不得刺探军事情报,不得携带中国人口出境;第四,外商出关时,要接受严格检查。

四、蕃汉通婚及在华财产保护

对于蕃汉通婚问题,古代朝廷大多数时间是允许的,但也制定了一些限制条件。唐朝规定“诸蕃使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蕃”,在华外国人可以娶汉女,但不准将所娶汉女带回国。宋朝对此的限制比唐朝更多一些,宋朝规定“诸蕃商娶中国人为妻及雇为人力女使,将入蕃者徒一年,将国中所生子孙入蕃者减一等”,不仅不准外国人将汉女带回国,就连她们所生育的子孙也不准带走。

对于在华外国人的财产,古代朝廷基本都给予了保护。唐朝规定“海商死者,官籍其赀,满三月无妻子诣府,则没入”,官府会在外商死后为其保全财产,若三个月内他没有妻子亲眷到府认领,则收为朝廷所有。五代时后周的规定与唐朝稍有差别,“其蕃人、波斯身死财物,如灼然有同居亲的骨肉在中国者,并可给付;其在本土者,虽来识认,不在给付”,不承认在华外国人的本土亲眷的继承权。宋朝规定“诸州郡应有波斯及诸蕃人身死,若无父母、嫡妻、男及亲兄弟元相随,其钱物等便请勘责官收”,也只承认外国人的在华亲眷的继承权。

相比之下,古代朝廷对在华外国人的教育权是相当开放的,准许在华外侨接受教育、参加科举乃至是入朝做官。比如,唐宋时期不仅国子监、太学中有大量外国留学生,在广州、泉州等地还专门设立“蕃学”,方便外侨子弟接受中华教育。

五、对方外国文化方面

中国汉、唐、明都对外国文化保持了平等、交流和接纳的态度,这其中尤其以明朝最为突出。

明朝人对外极其开放。在对待外国文明的态度上,瞿太素主张应以文化的高低来区分是否文明国度,他说:“其人而忠信焉,明哲焉,虽远在殊方,诸夏也。若夫汶汶焉,汩汩焉,寡廉鲜耻焉,虽近于比肩,戎狄也”。 流亡到日本的朱舜水也说:“世人必曰:‘古人高于今人,中国胜于外国。’此是眼界逼窄,作此三家村语。”徐光启说:“欲求超胜,必须会通;会通之前,必须翻译”,“令彼三千年增修渐进之业,我岁月间拱受其成”。

总之汉、唐、明三代对待来华外国人总体上是比较礼待的。但这种礼待是以讲原则和讲主权为前提的,总体上是既有温情也有冷面。比如,唐朝会向来华的蕃国使节提供长达数月的口粮,会遣医人为患病的蕃客赠送汤药,但在华夷分居、蕃汉通婚等方面的限制却绝少会松口。

基本上就是遵循了“是否遵循我国法律”这一原则。


老王聊历史


这些,都只是面子。全世界的人都尊敬英雄,尊敬有担当有责任有血性的人,尊敬不屈不挠明知必死也要拼死一战的人,人对人如此,国家对国家亦如此。

纵观中国历史,最为人称道的自然是盛唐强汉,可是,盛和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大唐风华绝代,当得一个盛字,然而却不算强,为何?因为大唐对外战争胜少负多,两次被吐蕃攻入首都,贞观之治时远征高丽打不赢,开元盛世时打偏远落后的南诏都全军覆没,也是丢脸。

而且,在外交上,大唐并不强硬,唯一数得上的王玄策一人平定北印度也只是他的个人行为,最后皇帝连昭告天下封侯拜将都没有给他,唐朝最伟大的皇帝李世民都如此,唐朝外交为何多以妥协为主,可想而知。

那大汉为什么可称为强汉呢?开国皇帝刘邦不是也被匈奴围在白登山差点回不来了?不也一直被外国欺负了好多年?

自然不一样,大汉的强,是骨子里的,皇帝被围,也可以强硬的拒绝敌人的一切要求,准备拼死一战。而大唐不一样,面对同样的局面,是给了吐蕃无数的金银美女,割让领土,屈辱的换来自由。

大唐,各国来朝,带来的是贺词和赞颂,而大唐,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王做小妾,还带去了中原的各种先进技术,带去顶尖的工匠,顶尖的技师,相当于把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打了个包做嫁妆慷慨的给了敌人。

历史教科书上都是对文成公主入吐蕃的赞颂,可却没有写,吐蕃自此渐渐强大,松赞干布死后不过两代便反目成仇,不断抢夺大唐天朝的利益和领土,后来更趁大唐衰弱两次打入长安,劫掠一空,因为大唐给他们太多甜头,而他们更加知道,给的太少,不如抢的多啊!

恶邻喂不饱,友邦不可靠,只有永远的利益,在吐蕃开始威胁到整个地区安危的时候,互相打了几百年的匈奴反而成了大唐天朝最强大的盟友,大唐的子民甚至一度忘了匈奴的残忍贪婪,然而这样建立的友谊是多么脆弱啊,吐蕃一灭,匈奴立刻调转刀口杀向大唐,这些,教科书上也没有。

大汉的强,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深入每个人骨髓的,文景两帝虽然韬光养晦,忍受屈辱,可于边境却丝毫不让,即便损失惨重,也寸土必争,也要保护百姓周全。

大汉的强大,是汉武帝时强势崛起打出来的,是卫青和霍去病们带领的大军舍生忘死争回来的,他们就像一个成长起来的英雄挥出的利剑,将敢于欺负我们的恶邻斩落马下。哪怕敌人侵占的只是茫茫荒漠中一个破旧的废弃小城,大军也要坚决的打过去,向恶邻宣示,这是我们的领土,就算是远隔天涯的孤岛,也容不得你染指!胆敢有异心,就让你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汉的自信,是班超出使西域,发现恶邻图谋不轨时,带着几十个外交人员就敢于亮剑,最后横扫西域各国,而且,班超不同于王玄策的是,他不光是自己在战斗,整个大汉也在他身后,回去之后也获得了英雄凯旋的应有待遇。

大汉的坚韧,是张骞和苏武这样的外交官用尽自己的一生争取来的,十多年啊,换做在大唐天朝,他们早就被遗忘了,而在大汉,他们不但自己在坚持,国家也没有放弃,不管花多大的代价,都会让他们回到祖国的怀抱!

大汉的强悍,是敌人只要胆敢无端的杀害我驻外大使馆人员,那陈汤就敢于带着没有后援和粮草的几千汉军杀过去,不但将罪魁祸首的外国元首郅支单于斩首示众,还要让周围敢于支持这个家伙的墙头草邻邦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大汉的无畏,是哪怕国家已经陷入混乱分裂,只要恶邻起了坏心,哪怕他再强大,也会有韩龙这样的孤胆英雄只身远赴塞外,将敌酋的头颅斩下!

大汉的尊严,是不抛弃不放弃任何子民,即便到了东汉,那个刚刚继位的十八岁小皇帝,在听说自己不到千人的驻外人员被恶邻起兵围困,哪怕得到消息时已过去半年多,哪怕大军远征劳师动众,哪怕救回子民的希望渺茫,哪怕会让他这个刚刚坐上的皇位不稳,但他仍然要派出大军远征。

大汉骨子里的强,是这不足千人的驻外人员,居然硬抗了敌人十万大军整整八个月的疯狂进攻,哪怕最后只剩耿恭带领的三十六个人,饿的站都快站不起来,却依然让大汉的旗帜高高飘扬在城头,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代表的大汉的尊严,哪怕全军覆没,也要让敌人肃然起敬。

援军将他们救回玉门关时,最后的三十六人又战死大半,只剩十三人,而这一场劳师远征的营救,耗空了当年的国库,牺牲了上万的士兵,但是,当这十三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士兵到达长城关隘时,大汉的声威已经让四邻臣服。

一个人之所以被人尊敬,就是人穷志不短,在落魄时保持着风骨和不可侵犯的傲气,哪怕是达官贵人,只要敢出言不逊,照样甩他一脸。

一个国家的尊严亦如此,不让百姓受外族的欺负,不让国土有丝毫的损失,不让国家的声威受到丝毫的损害,在心怀不轨者有所动作时敢于亮剑,在同胞遭受屈辱甚至残忍杀害时敢于让大军出征,而且,永远不让为自己征战的士兵和外交人员被遗忘在异国他乡。

大汉之所以被称为强汉,就是因为他做到了这些。而大唐天朝却没有做到,所以,一个盛而不强的国家,让人向往,却难有敬意,一个强大到骨子里的大汉,才让人不但向往,而且由衷的生出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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